事关全体医生!违规或取消处方权!

2024/1/30 9:39:18来源:医药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国家卫健委等
遏制药品浪费,国家出手了!从源头到终端,全方位做出指引!

2023年12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了《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的实施方案》(下文简称《方案》),该方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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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方案》意义非凡,首次从全生命周期为遏制药品浪费做出明确规定,在具体实施环节更是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多部委配合参与,可以说是我国近年来针对药品浪费问题最为全面、明晰的一份指引。从源头到终端,这是我国首次从全生命周期为遏制药品浪费做出明确指引。


《方案》中一些内容,此前曾零散地出现在不同的文件中,针对药品浪费做出相关规定。但这些内容并未被串珠成线,此次出台的《方案》将这些内容整理归纳,根据药品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作出了相应的规范与指导,这一点是非常值得关注的。


多部门协同配合

为药品浪费踩下“急刹车”


家庭药品浪费的现象存在已久。广药白云山发布的《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2004-2014)》指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90.1%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经历。我国每年因药品过期造成的浪费达1.5万吨。


健康时报曾开展的一项节药行动调查也显示,约85%的网友表示自己家里有剩余的过期药品。在“每年过期药品浪费大约多少钱?”问题中,约46%的网友选择了100~300元这一项。考虑到微博网友主要集中在城市,以国家统计局当年公布的最新数据,城市人口约7亿、家庭人口若以3.5人计算,折合成城市家庭约有2亿个,我们以每年每个家庭浪费100元药品保守推算:2×100×46%=92亿元,加上全国农村家庭,这个数字足以超过100亿元。


多位专家认为,当前越来越多的家庭养成了备药的习惯,加上我国庞大的人口数量,家庭药品浪费风险不容忽视。家庭药品浪费的成因,同时存在于药品的消费端与销售端。《方案》中对上述两个环节也有相应的明确规定。


《方案》主要从药品生产、临床用药、药品流通、宣传引导、废弃药品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是推行药品适宜包装。

指导医疗机构积极采购使用大包装药品,引导企业按照疗程生产适宜包装的药品,避免过度包装,减少浪费。


二是强化临床用药管理。

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开具适宜药量的处方,按照处方剂量精准调配药品,推进拆零调配服务,加强用药指导,减少药品损耗。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严格药品广告审查,重点加强非处方药广告内容监管。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使用医师、药师、患者等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不得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不得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性内容。


加强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平台等开办的健康养生类节目以及音视频内容的监管力度,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公众推销药品。


此外,还有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行为、规范废弃药品收集销毁、强化组织实施等要求。

与以往不同,此次《方案》所涉及部门相当广泛,而且在每一项措施后面都明确了牵头部门及职责分工,充分确保了每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部门来管。



临床用药管理应如何强化?


《方案》指出,医院应规范医师处方行为。


医师要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开具处方,包括适宜的用药剂量、频次、疗程等。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等情况,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12周。


医疗机构要强化对处方、用药医嘱的审核,在处方点评中,加大对处方品种数、剂量的点评力度。对于品种数多、剂量大等不合理情况每月通报,依法依规对医师采取限制处方权,甚至取消处方权等措施。


将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落实奖惩措施。不得无适应证开药,不得以单纯增加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开药,不得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


《方案》指出,医院应按照处方剂量精准调配。


药师应当严格按医师处方剂量为患者精准调配药品。对门、急诊患者,涉及药品大包装的,可提供药品拆零调配服务,减少药品损耗,并方便患者使用;对住院患者,可单剂量摆药的口服制剂要按单剂量调配,注射制剂要按日剂量调配。


《方案》指出,持续改善患者用药感受。药师要落实对患者的用药交代职责,指导患者掌握用药注意事项。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药学门诊,提供药物咨询、药物重整等服务。规范发展互联网诊疗,为复诊患者开具处方,鼓励开展药品配送服务,方便患者及时获得药品。


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发展居家药学服务,鼓励家庭医生(团队)在对签约居民进行随访或开展上门服务时,帮助有需要的签约居民整理家庭药箱,清理过期药品。


药品应如何适宜包装?


《方案》指出,医院应针对住院患者采购大包装药品。


主管部门应指导医疗机构立足于满足住院患者需求,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提出合理的包装规格需求,积极采购大包装药品。通过扩大大包装药品临床需求,引导企业变更包装规格,便于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分剂量工作、向住院患者提供单剂量或日剂量调配药品。


《实施方案》要求由国家药监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对企业变更包装规格的技术指导。引导企业按照科学合理必要的原则,根据药品使用疗程和临床需求,合理确定大包装或小包装规格。既要避免过度包装、减少浪费,又要严格把关、保障药品质量,防止因变换包装产生药品质量风险。


任何政策的出台都是一步步来,不可能一蹴而就,遏制药品浪费也是如此。从目前来看,这项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如今,我们已经踏出了关键的一步,相信后面也会走得越走越稳健。


内科护理学

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的实施方案


为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进一步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行药品适宜包装

(一)针对住院患者采购大包装药品。推进药品大包装在医疗机构的使用。指导医疗机构立足于满足住院患者需求,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提出合理的包装规格需求,积极采购大包装药品。通过扩大大包装药品临床需求,引导企业变更包装规格,便于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分剂量工作、向住院患者提供单剂量或日剂量调配药品。(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引导企业按照疗程生产适宜包装的药品。加强对企业变更包装规格的技术指导。引导企业按照科学合理必要的原则,根据药品使用疗程和临床需求,合理确定大包装或小包装规格。既要避免过度包装、减少浪费,又要严格把关、保障药品质量,防止因变换包装产生药品质量风险。(国家药监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临床用药管理

(三)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医师要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开具处方,包括适宜的用药剂量、频次、疗程等。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等情况,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12周。医疗机构要强化对处方、用药医嘱的审核,在处方点评中,加大对处方品种数、剂量的点评力度。对于品种数多、剂量大等不合理情况每月通报,依法依规对医师采取限制处方权,甚至取消处方权等措施。将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落实奖惩措施。不得无适应证开药,不得以单纯增加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开药,不得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

(四)按照处方剂量精准调配。药师应当严格按医师处方剂量为患者精准调配药品。对门、急诊患者,涉及药品大包装的,可提供药品拆零调配服务,减少药品损耗,并方便患者使用;对住院患者,可单剂量摆药的口服制剂要按单剂量调配,注射制剂要按日剂量调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

(五)持续改善患者用药感受。药师要落实对患者的用药交代职责,指导患者掌握用药注意事项。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药学门诊,提供药物咨询、药物重整等服务。规范发展互联网诊疗,为复诊患者开具处方,鼓励开展药品配送服务,方便患者及时获得药品。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发展居家药学服务,鼓励家庭医生(团队)在对签约居民进行随访或开展上门服务时,帮助有需要的签约居民整理家庭药箱,清理过期药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

三、规范药品销售行为

(六)禁止违规销售药品行为。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行为,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深入推进药品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在全行业大力倡导诚信兴商。强化合规自律意识,打击不法经营行为。(国家药监局、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规范药品销售管理。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师调配处方应当经过审核,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加强对药师和药店销售人员的管理,非药品零售企业在职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药品网络销售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国家药监局负责)

(八)发挥合理用药指导作用。药品零售企业要主动加强对公众用药安全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药师处方审核和调配、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的重要作用,满足患者和公众用药咨询需求,对使用和选购非处方药提供用药指导。(国家药监局负责)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九)严格药品营销宣传监管。严格药品广告审查,重点加强非处方药广告内容监管。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使用医师、药师、患者等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不得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不得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性内容,广告中须显著标明药品禁忌、不良反应。任何形式的药品营销宣传均应当内容真实,不得虚假、夸大宣传,不得误导公众购药、备药等。加强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平台等开办的健康养生类节目以及音视频内容的监管力度,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公众推销药品。(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广电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指导新闻媒体、乡镇(街道)、村(社区)、行业协会等配合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活动。鼓励新闻网站、网络平台以短视频、音频、图解等百姓通俗易懂的形式,持续做好相关知识网上普及;村、社区充分利用宣传栏、公众号、微信群、QQ群、电子信息屏等,开展遏制药品浪费宣传。引导公众摒弃盲目囤积药品、互相介绍随意吃药等错误行为,使公众认识到“是药三分毒”,提升公众理性购药、科学备药、合理用药、节约药品的意识。(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广电总局、中央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开展行业健康教育。政府部门、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患者的用药教育,向公众宣传药品知识,积极倡导和推进合理用药理念,普及合理用药知识。医师、药师、护士等专业人员,要告知患者和公众不合理用药可能造成的危害,减少患者和公众自我治疗。鼓励利用“互联网+”加大用药指导力度,节约药品资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规范废弃药品收集销毁

(十二)完善废弃药品收集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引导,告知社会公众随意丢弃药品的相关危害,提高居民回收废弃药品的意识,广泛发动社区居民群众、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废弃药品分类,将废弃药品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各地采取鼓励措施,积极引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废弃药品收集活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做好废弃药品运输、交接工作。收集运输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收运废弃药品,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丢弃、遗撒或买卖废弃药品。应当将废弃药品交由有资质的废弃药品处置企业进行处理,并做好登记交接。(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废弃药品规范销毁。废弃药品处置企业要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接收、处置废弃药品,确保无害化处置,防止环境污染。防范废弃药品被不法分子“翻新上市”,依法查处销售废弃药、过期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生态环境部、国家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卫生健康委加强遏制药品浪费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协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遏制药品浪费工作,明确细化本部门的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建立健全遏制药品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对药品浪费情况进行监测、调查、分析和评估,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和成效。(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销毁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做好政策解读,督促落实各项反对药品浪费措施。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落实涉及药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重点遏制医疗机构开“大处方”,遏制零售药店违规推销药品。通过检查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落实工作职责。各地要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加强工作调度,做好实施过程中宣传引导,定期总结评估工作进展和成效。树立遏制药品浪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使药品浪费现象明显减少,合理用药水平持续提高,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用药安全得到保障,更好地维护人民健康。(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维护国家资源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节约资源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国家卫生健康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方面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从药品生产、临床用药、药品流通、宣传引导、废弃药品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是推行药品适宜包装。指导医疗机构积极采购使用大包装药品,引导企业按照疗程生产适宜包装的药品,避免过度包装,减少浪费。二是强化临床用药管理。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开具适宜药量的处方,按照处方剂量精准调配药品,推进拆零调配服务,加强用药指导,减少药品损耗。三是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行为。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充分发挥药师作用,禁止违规销售药品行为,规范药品销售管理。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严格药品广告审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开展健康教育,提升公众理性购药、科学备药、合理用药、节约用药的意识。五是规范废弃药品收集销毁。做好废弃药品收集、运输、交接等工作,确保无害化处置。六是强化组织实施。高度重视遏制药品浪费相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有关工作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