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聚焦

国家出手!特医食品不得进“药方”,医疗机构严禁强制推销

首次从国家层面为特医食品在医疗机构内的全流程管理划定红线。特医食品不属于药品,不得开具处方,其发放、收费等应当与药品进行区分。[详细]

发布时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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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技术价值涨了!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编制全面收官

8月14日,随着《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正式发布,国家医保局历时数年的40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编制工作宣告全面收官。[详细]

发布时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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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药品进村卫生室!一地村卫生室最低配备30种集采药

不用奔波大医院排队,在家门口卫生室、社区药店就能刷卡购买到质优价宜的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详细]

发布时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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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最新部署:基层医疗将迎来六大变化!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确定河北省石家庄市、山西省晋城市等15个市(州)纳入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重点联系点。[详细]

发布时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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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记!诊所搬迁新址后,应向原备案机关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据浙江卫生监督协会消息,三门县卫生健康局接到投诉举报,称某个体诊所搬迁至新址后,在未向原备案机关办理变更备案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详细]

发布时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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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发文:到2028年底,村卫生室和卫生服务站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方案明确,到2028年底,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基层医疗服务规范性显著提升,医疗质量明显改善。[详细]

发布时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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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乡镇基层医生连续工作满15年,可直接聘任不受限!一省重磅发文

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15年或累计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聘用条件下,可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详细]

发布时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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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文:支持医务人员到这类机构执业,工作经历视同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

近日,江苏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医养结合促进行动实施方案》[详细]

发布时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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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三部门发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能提供6类10项以上中医药技术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能提供中药饮片、针刺、艾灸、刮痧砭术、拔罐、中医微创、推拿、敷熨熏浴、骨伤、肛肠等项目中的6类10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详细]

发布时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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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地!基层医生上门服务费集中在35-80元/次·人

据统计,我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占总人口的15.9%,已步入中度老龄化阶段。部分老年人带病生活甚至多病共患,自主行动不便,往返医院看病就医存在一定困难,患者及患者家庭对居家医疗、上门医疗服务的需求...[详细]

发布时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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