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师培训新规出台,这些规培重点要知道!

2024/3/19 9:23:17来源:国家卫健委、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网

为改革完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进一步提高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三部门于1月26日联合印发关于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等文件的通知。现将《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具体内容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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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规培对象


(一)拟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学类(含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培训实施


中医规培分为中医专业和中医全科专业,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培训标准分别组织实施。


中医规培时间:


培训时间为3年(不少于33个月),分为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主要在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医眼科、中医耳鼻咽喉科等学科科室轮转培训。


第二阶段根据培训对象预期从事的专业选择在相应的学科及相关科室培训。培训学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规定。


中医规培重点:


中医规培以中医思维培养和临床技能培训为重点,采取理论学习、病房培训、门诊培训和跟师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理论学习


培训基地应制定统一的理论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对象自学、远程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学习中医药经典与临床应用、紧密结合临床的中医药基础理论、中医临床进展以及相关公共科目等内容。集中理论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二)病房培训


培训基地制定病房培训计划,由承担培训任务的轮转科室具体组织实施。鼓励培训对象较多的基地建立由带教老师、第一阶段培训对象、第二阶段培训对象、实习生等共同组成的培训小组开展培训工作。



(三)门诊培训


培训基地制定门诊培训计划,重点加强培训对象中医思维、门诊接诊和临证能力培养。第一阶段培训对象以病房培训为主时,跟随带教老师每周参加不少于1次门诊培训。第二阶段培训对象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经培训基地认证合格后,可独立接诊患者,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培训基地应开设一定数量的教学门诊,规范组织培训。


(四)跟师学习


培训对象进入培训基地后,即确定1名从事临床工作8年以上、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较好师德师风的医师作为师承指导老师(以下简称师承老师)进行跟师学习。


师承老师数量不能满足条件的基地可选择少数中医思维突出、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较好师德师风的主治医师,经基地考核遴选认定后作为师承老师。跟师学习每周不少于半天,应及时撰写跟师心得、临床医案。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师承指导老师不得超过3名。


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师承考核和结业考核。过程考核、师承考核合格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方能参加结业考核。


一、过程考核


过程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模块考核。


(一)日常考核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理论学习情况,由培训轮转科室负责。应在出科考核前完成。


(二)出科考核依据培训标准,考核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由培训科室、培训基地共同组织实施。应在出科前3天内完成。


(三)模块考核包括中医经典理论、中药方剂知识、接诊能力、中医特色技能、西医基本技能(含急救)等,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所有模块考核应在培训对象进入第二阶段培训前完成。


二、师承考核


师承考核是对培训对象跟师学习过程的综合评价,包括临床跟师考勤、跟师心得、典型医案总结和指导老师临床经验总结。


师承考核由培训基地负责组织实施,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应在结业考核前完成。


三、结业考核


结业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有关行业组织、单位,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实施。应在每年的6月底前完成。


通过结业考核的培训对象,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未通过结业理论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或其中任一项者,可申请参加次年结业考核。3年内未通过结业考核者,如再次申请结业考核,需重新参加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办法》表示实行培训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信息登记与管理纳入国家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培训招收、培训组织与实施、监测评估、培训考核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加大省级财政投入,改善培训基地条件,保障培训对象生活待遇。培训基地应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补助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保障培训对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