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布了支持社会办医的征求意见稿公告,鼓励社会力量举办19类有一定规模、一定社会影响和一定品牌特色的社会办专业医疗服务机构。
01|全方位支持社会办医发展 又一地出台重磅政策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19类专业医疗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办医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工作;外地流动医生进入社会办医院可优先办理积分入户;鼓励公立在职医生开办诊所……
全方位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又一地放大招了!
8月31日,广东佛山卫生健康局发布了“关于征求《佛山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这份公告所附的征求意见稿,不仅明确计划到2025年,佛山市每千常住人口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达1.3张,诊疗服务量占比达到25%,建成一批有一定规模、一定社会影响和一定品牌特色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同时对佛山市怎样支持社会办医开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加强政策支持与法治保障都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
在“支持开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方面,佛山市文件明确:
(一)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 (二)支持发展专科化专业化服务。 (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以名院、名科、名医、名药、名术为核心的中医医疗 机构,促进优质中医药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 (四)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 (五)积极发展个性化就医服务。 (六)推动发展多业态融合服务。 (七)探索发展特色健康服务产业聚集区。 其中特别提到:
?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医疗机构。
?鼓励投资者进入康复、护理、体检等专业服务领域,实行连锁、集团化经营管理。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以及康复医疗、母婴护理保健等专门化服务机构。
也就是说,佛山市正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19类专业医疗服务机构,一定程度上为社会办医专科和类别选择指明了方向。
同时,佛山市也积极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以先进医疗技术为特色的医疗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基因检测、干细胞制备应用中心,促进第三方医学检测、肿瘤免疫治疗、组织工程与再生医学等高端医疗发展,稳妥有序推动精准医疗、个性化医疗等服务发展。支持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与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合作申报和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工作。为前沿医疗服务研究创造了更多条件。 在“支持开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方面,佛山市文件明确: (一)放宽市场准入。 (二)简化优化审批服务。 (三)促进投资与合作。 (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五)加强人力资源保障。 (六)落实完善保险支持政策。 (七)推进医药新技术新产品研发。 (八)加强财税和投融资支持。 (九)合理加强用地保障。 (十)加强全行业监管。 尤其是在“加强人力资源保障”上,佛山市强调:
?调整优化医学教育专业结构,加强全科医学、儿科、产科、精神科、急救医学等急需紧缺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职业院校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落实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和医师、护士执业注册提供便捷服务; ?保障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科研、技术职称考评、人才培养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平等待遇。 ? 外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流动到我市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的条件优先办理积分入户,在保障房租赁、子女入学、家人就医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在职医师和退休医师到基层设立个人诊所。 ?完善多机构执业医师职称评审机制,允许将医师多机构执业期间符合要求的资历和业绩成果作为职称晋升的依据。
?允许将在职医师到基层开办诊所期间符合要求的执业资历和业绩成果作为申报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依据。
可以说,这些举措对协助社会办医解决用人难问题能起到不少积极作用。 2017年《广州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中也提到过“全面实行医护人员区域注册制度,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在职医师和退休医师到基层设立个人诊所”。尽管体制内医生精力和资金有限,业余开诊所短期内不太现实,但也成为了一种时代趋势。
02|多地政策激励 给予社会办医更多新机遇
今年已有多个省市地区发布了鼓励社会办医发展的利好政策。
2023年2月,广东茂名卫健局发布了“关于印发茂名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的通知”,力求“完善多元化办医格局”:
大力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鼓励民营医疗机构举办高水平三级医院和专科医院;
支持民营资本发展健康服务业,发展医学检验检查、健康体检、健康管理、消毒供应、专业后勤等服务机构,提供老年护理、心理咨询、口腔保健、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医疗健康服务;
向港澳台资和外资扩大开放医疗服务市场。
3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了《浦东新区社会办医疗机构举办指引(2023年版)》支持和鼓励:
社会力量举办儿科类、精神卫生类、康复类等紧缺专业的优质医疗机构、以纯中医为治疗手段并具有特色优势的中医类医疗机构; 担任国家学术专业组织常务理事(含)以上职务或省(市)学术专业组织副主委(含)以上职务的非在职高级专家(团队)举办的优质医疗机构; 举办床位规模达到100张的高品质医院或业务面积超过2000㎡的品牌化、规模化其他类别优质医疗机构; 投资主体总部落户浦东,具有一定品牌、 信誉、规模的连锁医疗机构; 在境内外有相当知名度的医疗集团举办中外合资合作的优质医疗机构。
3月30日,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鄂州市医养结合服务补贴实施细则》这份文件明确:
对于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民营的医疗机构,属于养老机构(含医养结合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医务室或护理站情形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属于设置综合门诊部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属于设置一级综合医疗机构以及老年病医院、护理医院、康复医院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属于设置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以及老年病医院、护理医院、康复医院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3月9日安徽省《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行动方案》、4月《辽宁省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5月6日湖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也都提到了会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
6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09号提案的复函》,该文件明确:
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承担政府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可以按照规定获得政府补偿; 地方政府还可以在房屋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培养方面给予社会办医一定支持。 有业内人士反映,相较前几年,社会办医“缺政策”的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缓解,现在需要加快的往往是政策落地的速度。 另一方面,也希望地区支持社会办医能进一步打破限制,优化各类审批,为社会办医创造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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