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为健全浙江省基本药物制度体系,推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做好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特制定此《意见》,具体内容如下:县域医共体内单位各自按牵头医院使用比例控制 分享到 收藏 点赞 相关阅读 终于等到了!医护评职称时,可用这些代替科研、论文! 黑龙江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乡村医疗卫生常用药品清单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奖励10000元,这项政策太给力了! 国家卫健委发文,医疗新岗位将解决超4000万人的难题! 新版《药品管理法》出炉,对基层医疗机构的11大影响! 聚焦4000万失能老年人医疗护理需求 卫健委出实招 新版药品管理法来了!这些有关中药的内容有了新变化 河北: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敲警钟!医师无故不使用基药,或被暂停处方权! 新版《药品管理法》 “假药 劣药”?界定更明确了
《意见》指出,为健全浙江省基本药物制度体系,推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做好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特制定此《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县域医共体内单位各自
按牵头医院使用比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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