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该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药品管理法》于1984年制定,2001年2月首次修订,其后分别于2013年12月、2015年4月进行两次修正。这次“大修”,可以看作是国家对近年药品管理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做出的反应。
新旧《药品管理法》目录对照

新旧版《药品管理法》对比,修订内容较多,因篇幅有限在此暂不做全文对比内容排版。关于一些与医疗机构密切相关的条目,下文分析影响时会做一些对比讲解。《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原文内容可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