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卫计委下发《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基本药物制度有关要求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广东省不再对各级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省增补基本药物)的品规数量和金额比例作具体要求。
对广东基层医生来说,可先于其他地区基层医生感受这一“重大利好”。“大利好”来了,基层医生该如何应对?
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先熟悉一下以下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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