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多项举措促村医积极性 确保乡村医生队伍稳定

2016/1/13 16:15:32来源:央广网

  新医改启动后,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进实施,乡村医生收入明显降低,本就脆弱的村医队伍更是不稳。为有效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充分调动村医工作积极性,太原市卫生和计生委开始了一系列的制度设计,一揽子解决了困扰乡村医生诸难题。

  一是在政府购买公共卫生补助和基药按人头定额的基础上,对在岗村医给予差别化岗位补助:对取得乡村医生资格、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分别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1200元和18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回村执业的大学生村医,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的岗位补助。以上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按5:5的比例承担。

  二是建立村医退养补助政策。对年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且累计服务满25年(女性满20年)的乡村医生,办理退养手续后,除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外,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半的退养金。太原市大部分县区村医退养金为645元/月,最低为500元/月。

  三是建立后备村医培养机制。采用“村来村去”的办法,委托太原市卫生学校,开展三年制农村定单定向医学中专生免费培养,财政承担全部学费,并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的生活补贴。学习期满并通过相应资格考试后,到户籍所在地村卫生室工作。目前已招录355名定向后备村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