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意见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2015/12/7 10:15:13来源:网络

    河南省出台意见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2020年每个农民家庭将有家庭医生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今后,河南省将原则上按照每千户籍人口1~1.2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力争到2020年,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更好地保障河南省农村居民享有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在岗乡村医生接受学历教育,政府补助学费


    《意见》提出,全省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预期需求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户籍人口1~1.2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意见》指出,要加强乡村医生教育和培养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卫生)院校接受学历教育,对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政府对其学费将给予适当补助。在岗位培训方面,要确保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在订单定向培养方面,提出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高职、高专免费医学生培养,主要以农村生源为主,毕业后分配到村卫生室执业。


    乡村医生65岁以上不再执业


    随着医疗服务模式的转变,医生走入家庭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工作,建立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到2020年每个家庭都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

    “家庭医生”的服务费用多少?河南省提出,要按规定收取服务费,这些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

    《意见》同时指出,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乡村医生到龄退出机制。65周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原则上不再在村卫生室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