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必知:雾化吸入的九大讲究

2015/10/13 18:36:11来源:网络

运用雾化吸入疗法时,医生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体位:治疗前先将痰液咳出以免妨碍雾滴深入。雾化吸入时取坐位、半坐位或侧卧位,尽量避免仰卧位,必须仰卧位时需将床头抬高30°。治疗时患者需进行慢而深的吸气,吸气末梢停片刻,这样会使雾滴吸入更深。

2药量:雾化液每日新鲜配制。通常每次吸入10~20分钟,每日2~3次,一疗程1~2周。吸入时必须从小剂量开始,待适应后再逐渐加大剂量,直到吸完全部药液为止。切不可一开始就用大剂量,因大量的冷雾气急剧进入气道会使气道平滑肌痉挛,导致憋气、呼吸困难加重。

3长期雾化吸入治疗的病人,所用雾化量必须适中。如果湿化过度,可致痰液增多,对危重病人神志不清或咳嗽反射减弱时,常可因痰不能及时咳出而使病情恶化甚至死亡。如果湿化不够,则很难达到治疗目的。

4观察:雾化吸入时水蒸汽可很好湿化气道但喷出的雾气有一定的压力,排斥口鼻周围空气进入呼吸道,降低了氧的吸入。因此,对喘憋、呼吸不畅和缺氧严重以及肺炎合并心衰的患者,须先改善上述症状、加大吸氧量后再予以雾化吸入,且吸入时间宜短不宜长,每次5分钟左右,防止因此而加重缺氧状态。雾化吸入期间要注意观察病情变化。如果出现咳嗽、气促等症状,就应立即停止雾化吸入,加大吸氧量,拍背,喝水,待症状缓解再考虑下一次雾化吸入治疗。同时检查雾化液温度、剂量及体位是否合适,进行必要的调整。治疗后1~2小时内注意拍击患者胸背,并鼓励患者咳嗽。

5一些用于雾化吸入的药物,如痰易净、必嗽平、a-糜蛋白酶、高渗盐水等无可刺激支气管而引起反射性支气管痉挛,对支气管哮喘病人尤易发生。所以必要时须预先或同时吸入支气管扩张剂。特别是哮喘持续状态的病人更应分外小心。

6注意防止药物吸收后引起的副作用或毒性作用,如异丙肾上腺素易引起心律失常等。

7过多长期使用生理盐水雾化吸入,会因过多的钠吸收而诱发或加重心力衰竭。

8要避免雾化吸入治疗的呼吸道交叉感染,应做到:雾化器在使用前必须严格消毒,每天更换1次;不使用时,整个系统内不应有液体存留,以免细菌滋生;雾化治疗时应使用无菌溶液。

9注意防止局部吸入某些药物(如氨茶碱、庆大霉素等)的同时,进行全身治疗也使用同类药物,致使毒性叠加而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