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试乎,不皮试乎?

2016/9/27 9:34:50来源:临床用药作者:丁丁等

今天的主角又是头孢,关于头孢,总是有这么多话题。


近年来,头孢类抗菌药物引起的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的纠纷时有发生。纠纷的焦点就是:使用头孢类抗菌药到底应不应该做皮试?


你是看到的,是否也是一片乱象?


有的医院做,有的医院不做;同一医院有的科室做,有的科室不做;有的是所有头孢都做,有的是某些头孢做;有的选一种头孢菌素皮试液做,有的是头孢原液做......


不仅如此,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公认的答案:皮试液的浓度?皮试液如何保存和保存多久?患者再次用药,间隔多久需重新皮试?


透过现象看本质


我们普遍担心头孢类药物与青霉素同属 β-内酰胺结构药物,可引起过敏反应。


事实上,头孢药物所含 β-内酰胺环并非过敏反应的标志性结构。


青霉素的母核是 β-内酰胺并合氢化噻唑环,其抗原决定簇的特异性区域涉及到整个母核。


母核的稳定性差,容易发生重排、分解和聚合反应,使过敏反应复杂化、严重化。


头孢菌素为 β-内酰胺并合氢化噻嗪环,抗原决定簇主要和侧链结构有关,其母核较稳定,不容易形成致敏的聚合性杂质成分。


所以对青霉素过敏,对头孢类不一定过敏。又因侧链的不同,各种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也并非完全交叉过敏。


看看规定怎么说


中国药典委员会主编的《临床用药须知》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联合发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两个重要文件中:


明确规定使用青霉素类药物之前要进行皮试,过敏者禁用;而并无头孢类药物进行皮试的规定。


并同时指出: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根据病情权衡利弊使用头孢类药物。


青霉素过敏患者原则上仍然可以使用头孢类药物,对此时所用头孢也无皮试的要求。


药品说明书中,仅头孢美唑注意事项中有「用药前进行皮肤过敏试验为宜」的要求,其余各药均只注明「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自然,对于这种说明书中明确注明了需要皮试的头孢菌素,皮试是不可免的。因为 CFDA 批准过的说明书上具备相当法律效应的。


皮试结果常不准


也许您会说,头孢类在临床上确确实实有过敏反应啊,怎么能不做皮试呢?


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头孢皮试可准确预测是否发生过敏反应。


不少皮试阴性的情况仍然发生致死性过敏反应,假阳性的情况又限制了患者的合理抗菌药物选择。


头孢过敏固然存在,只是做皮试根本不能准确预测和预防这种过敏,而皮试的假阴性反而让我们疏忽大意。


与其坚持做这种毫无科学根据的皮试,换取一个完全不可把握和预测的结果,不如任何时候都做好过敏抢救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