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咳祛痰用药三方汇总

2015/11/6 10:43:33来源:网络

在临床上,止咳祛痰药分为镇咳药、祛痰药和复方制剂三类,各有其功效。



镇咳药



常用的镇咳药按其作用部位分为中枢性镇咳药和末梢性镇咳药。临床常用止咳药的适应证及使用注意事项:


1.可待因(甲基吗啡)


适应证:剧烈干咳和刺激性咳嗽


注意事项:长期使用可引起耐受性和成瘾性,也可引起便秘,多痰病人禁用


2.喷托维林(咳必清)


适应证: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无痰干咳和百日咳


注意事项:青光眼慎用,痰多者宜与祛痰药合用


3.苯丙哌林(咳快好)


适应证:急性支气管炎,感染、吸烟、刺激物、过敏等引起的咳嗽,对刺激性干咳效佳。


注意事项: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勿咀嚼,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4.右美沙芬(右甲吗喃)


适应证:感冒,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咽喉炎引起的干咳


注意事项:孕妇及痰多病人慎用,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有精神病史者禁用


5.那可丁


适应证:阵发性咳嗽


注意事项:大剂量可引起支气管痉挛,不宜用于多痰病人


6.依普拉酮(易咳嗪)


适应证: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结核等症



祛痰药



可稀释痰液或液化痰液,使之易于咳出。临床常用祛痰药的适应证及注意事项:


1.溴己新(必嗽平)


适应证: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支气管扩张


注意事项:胃溃疡慎用


2.氨溴索(沐舒坦、贝莱)


适应证:急、慢性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气肿等


注意事项:妊娠头3个月慎用


3.乙酰半胱氨酸(痰易净)


适应证: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的疾病


注意事项:支气管哮喘禁用


4.羧甲司坦(强力痰灵)


适应证: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的疾病


注意事项:消化道溃疡慎用


5.沙雷肽酶(达先)


适应证:气管炎、肺结核、支气管哮喘


注意事项:严重肝肾功能障碍和血液凝固异常者慎用


6.愈创甘油醚


适应证:慢性支气管炎的多痰咳嗽,多与其他镇咳平喘药合用或配成复方应用




复方制剂



由于咳嗽往往伴有咳痰,因此为方便治疗并提高咳嗽、咳痰的治疗效果,兼有止咳祛痰功效的复方制剂,如菲迪克止咳糖浆、复方磷酸可待因(联邦止咳露糖浆、新泰洛其溶液)、联邦小儿止咳露、复方甘草合剂(棕色合剂)、复方甘草片(棕色剂片)、奥亭止咳露、阿斯美、急支糖浆等受到青睐。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祛痰止咳药复方制剂的药物名称不同,却可能含有相同或相似药理作用的成分,因此,应用祛痰止咳药复方制剂时一定要了解药物的组成、使用范围与禁忌证。若无把握,应向药师询问或直接到医院就诊。


1.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新泰洛其)


适应证: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咳痰、鼻塞、流涕、喷嚏、肌肉酸痛、头痛乏力等症状


注意事项:对本品过敏者、哮喘患者、严重高血压冠心病患者、早产儿和新生儿禁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人、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不宜过量服用,亦不宜久服,服药期间不宜饮酒


2.联邦止咳露糖浆


适应证:上呼吸道感染、咽喉与支气管刺激引起的咳嗽、咳痰、干咳或过敏性咳嗽;


注意事项:对本品过敏者、哮喘患者、严重高血压冠心病患者、早产儿和新生儿禁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人、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不宜过量服用,亦不宜久服,服药期间不宜饮酒


3.奥亭止咳露


适应证:上呼吸道感染、咽喉与支气管刺激引起的咳嗽、咳痰、干咳或过敏性咳嗽


注意事项:对药物成分过敏者、严重高血压、冠心病患者禁用;


操作机械或驾驶时需谨慎,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需调整剂量,2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


4.复方甘草口服溶液


适应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和感冒时所产生的咳嗽及咳痰不爽


注意事项:对本品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合并呼吸功能不全者、胃炎及胃溃疡者慎用


5.复方甘草片


适应证:用于感冒等引起的咳嗽


注意事项: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