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放宽对社会办医和诊所审批的限制,取消对诊所执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不要错误地理解为:开办诊所容易了!
7月5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印发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对各医疗机构 “证照分离” 改革措施进行明确规定:取消诊所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并提出创新监管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国家卫健委将修订诊所新标准,诊所的监管将越来越多地集中使用信息化工具,执业状况开始纳入诚信记录,“宽进严出”成为主旋律。
《关于印发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重新修订诊所基本标准
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诊所基本标准,制定诊所备案管理的有关办法。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诊所基本标准,按照备案管理相关程序,做好辖区内诊所备案管理工作。
2、诊所纳入本地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政策,创新监管手段。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将诊所纳入本地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诊所医疗质量安全监管。
诊所要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并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自觉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鼓励各地探索有效监管的具体办法。
3、诊所备案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将向社会公示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开诊所备案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各地依法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
所以,
以后开办诊所入门是容易了,
但是监管将会更严格!
竞争将会更激烈!
“上车容易下车难!”
拟开办诊所的,
还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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