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2年动态调整编制数量、协议制工资...一省新政惠基层!

2020/8/17 10:12:43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近日,国家卫健委体制改革司发布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简报(第119期)》,简报介绍了近年来江苏省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医改经验。其在人才的编制及收入方面都推陈出新,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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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两年动态调整1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


简报介绍,江苏省创新编制人事制度,推行“县管乡用”制度,明确每两年动态调整1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统筹调度县域内事业编制,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数,向全科医生倾斜,探索实行区域内编制总量管理、统筹调剂使用,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求。


2

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


放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岗位招考限制,放宽对基层紧缺人才、全科医学高级人才岗位比例限制,对全科医生高级职称评聘采取倾斜政策。对长期扎根苏中苏北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的全科医生,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


3

增核绩效工资,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区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水平相衔接


在收入方面,简报中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一类财政投入保障、二类绩效考核管理”基础上,按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的10%左右增核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提高全科医生工资水平。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区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水平相衔接。


4

协议制工资,每人每年3—4万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


为加大骨干人才激励力度。稳步扩大省级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规模,江苏省对确定有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的单位,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制,对实施协议工资的人员,不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实施范围。2018—2019年,全省遴选基层卫生骨干人才5000人,其中全科医生4190人,占83.8%,均按照每人每年3—4万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


目前,国家卫健委已经发布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方案中,也将人才数量纳入了绩效考核,由此可见,引入并留住医疗人才将是各基层医疗机构的重要工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