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部委发文!合理用药纳入医院和医护绩效考核

2020/2/27 13:36:08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药品支出是群众医疗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乎百姓医疗的大事。目前,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持续深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看病贵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合理用药水平逐步提升,但一些地方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制约机制仍需健全,药学服务尚不能满足临床需求。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6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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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6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


《意见》从6方面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进行规范,即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配备管理、强化药品合理使用、拓展药学服务范围、加强药学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行业监管、强化组织实施。


┃ 鼓励医共体内药品联动


第一,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配备管理,包括规范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供应制度、完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度3方面措施。


《意见》提出,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鼓励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等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用药目录。


对于药品采购供应制度,《意见》指出,鼓励医疗联合体探索药品统一采购。研究医疗联合体内临床急需的医疗机构制剂调剂和使用管理制度,合理促进在医疗联合体内共享使用。


 合理用药纳入绩效考核


第二,强化药品合理使用,包括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管理、提高医师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强化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的审核、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和绩效考核4方面措施。


加强药品使用情况动态监测分析,实现药品来源、去向可追溯。配备与药品贮存条件一致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定期养护、检查。


医师需遵循合理用药原则,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依据相关疾病诊疗规范、用药指南和临床路径合理开具处方,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及国家医保目录药品。


《意见》强调,将医疗机构药物合理使用等相关指标纳入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并细化实化基本药物采购和使用等相关考核指标及内容。


┃ 将药师纳入家医签约服务团队


第三,拓展药学服务范围,包括加强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发展居家社区药学服务、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3方面措施。


《意见》指出,要强化临床药师配备,在疑难复杂疾病多学科诊疗过程中,必须要有临床药师参与,指导精准用药。鼓励医疗机构开设药学门诊,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也要融入药学服务,开展用药咨询、家庭药箱管理、合理用药科普等服务。采取进修学习、对口支援、远程教育等方式,推进全科医生、社区护士的合理用药知识培训,帮助基层提高药学服务水平。鼓励医疗联合体内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


规范电子处方的管理,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采取电子签名或信息系统留痕的方式,确保信息可追溯。


 药师审核处方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


第四,加强药学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加强药学人才培养、合理体现药学服务价值、保障药师合理薪酬待遇3方面措施。


《意见》指出,在医疗服务价格中,需统筹考虑药学服务的成本和价值,激励药学人员在促进合理用药、减少资源浪费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药师薪酬中体现其技术劳务价值。


《意见》强调,医疗机构应强化药师对处方的审核,医保部门将药师审核处方情况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


┃ 每年按比例抽查处方情况


第五,完善行业监管,包括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加强合理用药监管、规范药品推广和公立医疗机构药房管理3方面措施。


为加强用药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抽查机制,每年组织对各省(区、市)处方有关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参加涉及药品耗材推广的学术活动的管理,由企业举办或赞助的学术会议、培训项目等邀请由医疗机构统筹安排,并公示、备案备查。


┃ 管理不力,及时整改


第六,强化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宣传引导4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加强部门协作,推动药事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意见》提出,对于中医药应用,国家中医药局根据中医药特点,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加强中药药事管理的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意见》指出,需加强各地工作进展的监测和定期通报,对进展滞后或管理不力的地区,要向省级人民政府通报,并采取对地方相关部门约谈等方式督促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