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管理发生重要变化,人员、业务、财务等都将被卫生院全权管理!
3月26日,天津市卫健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 年底,全市各涉农区全面实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
那么,什么是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呢?
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镇街为范围,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的人员、业务、财务、药械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