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海南省卫计委转发了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下称“通知”),具体包括《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规范(试行)》。
业内瞩目已久的“互联网医疗政策”终于落地。
今天(9月14日)上午,国家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医政医管局焦雅辉副局长介绍了相关情况。
图片来源:央视网直播
“互联网+医疗服务”分为三类
根据使用的人员和服务方式,将“互联网+医疗服务”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远程医疗,由医疗机构之间使用本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远程会诊和远程诊断。
第二类为互联网诊疗活动,由医疗机构使用本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利用互联网技术直接为患者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家庭医生的签约服务。并明确规定,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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