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村医)要有这个证

2018/1/4 20:00:19来源:甘肃省卫计委网站

2017年12月27日,甘肃省卫计委发布了《关于做好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2017)》进行了具体落实,内容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村医)息息相关。其中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村医)在2018年要有30%的人员取得合格证书,2019年要有60%的人员取得合格证书,2020年80%以上的人员取得合格证书”特别显眼。下面我们来看看通知都是怎样要求的。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甘卫基层发〔2017〕387号


关于做好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省妇幼保健院,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计生健康宣教中心: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实做好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7〕1130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实做好我省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血压是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主要慢性病之一。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高血压患病人数持续快速增长,同时,人群高血压知晓率、治疗率、控制率还处于较低水平,高血压已经成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及造成社会经济负担的主要疾病之一。实践证明,积极预防和控制高血压是遏制心脑血管疾病发生发展的核心策略。开展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是贯彻“以基层为重点”和“预防为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体现,是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深入实践,有利于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结合的优势,对促进“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减轻疾病负担,重塑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思路


       坚持问题导向,在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为突破口,以信息化为支撑,通过“五统一”,即统一管理指南、统一人员考核、统一质量评价、统一监测评估、统一宣教内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血压防治能力,促进预防与治疗有机结合,规范合理使用药物,最大限度地将患者血压维持在正常水平,控制高血压病情发展,减少并发症,改善生活质量,减轻家庭与社会负担,让群众在基层切实享受到同质化、标准化的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推进同质化防治和管理。各地要将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制订的《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2017)》(以下简称《指南》),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高血压防治管理工作的技术依据,认真组织专业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学习《指南》内容,以《指南》规范开展高血压防治管理相关工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依据《指南》),尽快制定《甘肃省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规范》。


        (二)规范培训和考核,提升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能力。各地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针对《指南》开展培训。要严格按照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制定的统一培训内容和考核标准开展培训工作,注重发挥行业组织和社团作用,通过集中、自学、视频、网络远程、移动终端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将提供免费在线培训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并将考核结果在基层高血压管理办公室网站(
http://hbp-office.nccd.org.cn )公示。《指南》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村医)在2018年要有30%的人员取得合格证书,2019年要有60%的人员取得合格证书,2020年80%以上的人员取得合格证书。


      (三)开展质量评价和监测,定期评估高血压防治管理成效。各地要根据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制订的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质量考评方案,按照全国统一的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质量控制评价监测信息系统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将高血压防治管理数据录入信息系统,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省的高血压规范化管理的质量控制和监测评价体系。今后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项目的考核,将逐步由现场考核为主转为日常上报数据监测为主。


      (四)加强健康教育,为高血压患者防治管理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制作的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有关宣教内容,通过网络、微信、视频、手册、折页、板报等形式,针对广大群众,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尤其是针对高血压患者开展个体化的健康指导和干预,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高血压患者自我健康管理意识。 


     (五)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激励机制。2018年,鼓励有条件的市州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相关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开展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的有效激励机制。试点县(市、区)可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向高血压健康管理工作倾斜,将数据监测、量化考核与经费拨付挂钩,并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基层高血压防治质控网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可通过签约服务费等形式,向经统一考核合格实施基层高血压防控的医务人员倾斜,提高其收入水平。对符合长期门诊医保条件的高血压患者,所属机构要积极协助办理长期门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地要高度重视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工作,成立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处(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强分工协作。要督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内部管理,按照《指南》要求,规范机构和人员医疗服务行为,持续深化高血压防治管理工作。要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利用“互联网+基本公共卫生”技术,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二)注重典型引领。省卫生计生委将加大对市、县两级开展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工作的指导,发挥省级综合协调优势,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培育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表彰典型,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氛围,提高基层高血压防控整体水平。


      (三)强化统筹推进。开展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是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深化和提高,也包含着相应的临床诊疗服务。规范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工作,要与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等当前基层卫生重点工作相结合,发挥政策叠加效应,统筹推进基层卫生各项工作。


      (四)加强工作督导。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激励问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省卫生计生委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项目纳入今后考核重点,且侧重现场考核,对达不到考核指标要求的县(市、区),按考核指标严格执行,并与经费拨付挂钩。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要加大对县级的督导考核力度,认真完成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质量考评中相关考核内容。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