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签约入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17/11/30 11:41:48来源:村医导刊作者:何丽平

        广东省日前出台《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指导标准(试行)》,要求各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机构内设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


  《标准》要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接诊患者应全部为签约患者,且有条件的地方均应逐步采取预约方式进行有序就诊。要充分保证每位签约患者的就诊时间,体现全方位全周期的全人照顾、全程关怀的全科服务理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工作的基本阵地,为签约居民提供集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与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宣传、签约、预约、全科诊疗、健康管理等一站式服务,提高签约服务工作的效率和签约居民的获得感。


  《标准》明确,依据街道(镇)服务人口以及管辖的居委、行政村的数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内设若干“家庭医生工作室”(至少2个~3个),提供“一医一签约对象一诊室”个性化隐私保护的全科诊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位置应相对独立,方便签约居民就诊。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的中医诊室要加挂家庭医生工作室牌,作为中医类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阵地。



链接: 家庭医生工作室内基本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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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家庭医生团队成员应穿着具有统一标识的服装,其管辖的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应着统一标识服装,一体化管理。
    (2)基本设施。上下水及非触摸式洗手设施(布局符合院感防控流程)、诊桌、诊椅、诊床、屏风或拉帘。
    (3)基本设备。听诊器,眼底镜,全科一体化诊疗设备,电脑、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需设备(中医家庭医生工作室内应包括针灸器具、火罐、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脉枕等)、出诊箱(包含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表等基本出诊用品,并且能够满足出诊患者诊疗需求。有条件的机构可自行配置血糖仪、便携式心电图机等设备)。
    (4)建议项目。远程会诊系统,家庭视频系统。
    (5)其他。各地可根据签约服务需求自行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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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

    根据各地条件,可因地制宜,选择以上设备设施中的一部分进行基本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