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出台“优惠”政策留住乡村医生

2016/3/17 8:34:54来源:沈阳日报作者:尚志文

  记者3月16日获悉,辽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通过养老保障、定额补助、免费培养、专业培训等多种举措让乡村医生留在基层、服务基层。

  辽宁现有注册乡村医生3.3万人,分布在全省1.2万个行政村的2万个村卫生室,每千农业人口拥有乡村医生1.35名。尽管总量不缺,但存在偏远地区村医短缺、村医年龄结构老化、人才难留等问题。

  为了留住乡村医生,实施方案从多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办法。实施方案明确,要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相应的经费拨付给村医。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在综合考虑的情况下,给予定额补助。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提高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待遇。

  同时,辽宁将探索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以服务农村重点人群为导向,推进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个性化签约服务。乡村医生或由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含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组成团队与农村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提供基本医疗和约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乡村医生提供签约服务,除按规定收取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完善养老保障政策

  对有些符合条件的村医,可以按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身份参加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现行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根据服务年限,采取补助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其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

  免费培养乡村医生

  为提高乡村医生的执业水平,辽宁制定乡村医生继续教育规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卫生)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对其学费可予以适当补助。为了扩大乡村医生队伍,辽宁在全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

  确保在岗的乡村医生每年接受不少于2次的免费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组织本地区乡村医生每5年免费参加至少一次脱产进修,每次时间不少于1个月。推荐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赴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