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你是我心中永远的痛!

2017/7/7 11:37:37来源:乡村白大褂作者:李均强

乡村医生从1965年6月26日诞生到今天,整整走过了五十二个春秋。在人们的思维里,乡村医生除了会看病,还要承担本管区的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卫生知识宣传等等大小几十项的工作任务。


在我们卫生站的墙上挂着农村卫生站十项管理制度,其中第一条岗位责任制第一点明确的写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要做到随到随诊,随请随到,方便群众看病。单凭这一条管理制度,我们就可以看出政府寄予乡村医生的厚望!


乡村医生这一职业其实就是政府职业,卫生站的职能其实就是政府职能在农村的延伸,说明白点,卫生站其实就是政府关心农民的身体健康,在偏远农村设立的一间小医院,不是吗?


要求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这只有在医院才能做得到呀!有谁听说过卫计委要求私人诊所二十四小时营业的?没有吧!要知道卫生站里一般只有一个医生,有些地方可能两个,但国家要求他们每一个人都要二十四小时值班,他们没有拒绝,老老实实,没日没夜的干,这么听话的员工去哪里找,他们从英姿焕发的青年一直干到年过花甲乃至古稀之年,他们仍然坚持全天候出诊、随访、义务宣传国家医改政策,这哪是一般员工所为,他们比政府领导还要关心农民的身体!


他们以身作则,代表国家行使政府职能!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主人翁精神!对国家的忠诚,对人民的爱护,在我们中国,除了乡村医生这一职业外,再也找不到其他行业能与她媲美的!


所以说农村卫生站不是私人诊所,也不是简单的自负盈亏,而是国家政府在农村设立的基层医疗单位,他们代表国家政府机关,执行国家为农民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如果政府给他们安上“国家公务员”这一称号,我认为一点也不为过!

 

我们看看农村卫生站挂墙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这一栏,从2007年到现在,每五年换一次新证,上个月是我第三次换证,我们这里几次写法都不一样。第一次,写主要负责人的名字。第二次,写着“非营利”。第三次,留下“空白”,而把“非营利”写在了机构名称的后面,用括号括住。


再看看《医疗机构许可证》副证上所有制这一栏,以前写村办,现在写的是集体不管是村办还是集体,医疗机构许可证所有制形式从来都不是属于个人的。


所以,我想问问政府,如果村医是法定代表人,那为什么国家不从一而终!而始终在法定代表人这一栏犹豫不决!既然村医不能堂堂正正的成为法定代表人,只能做为主要负责人,那谁又是法定代表人?谁又是对村医负有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呢?很明显是国家啊!是村集体啊!


也就是说村卫生站自始至终都不是个人诊所,他们是国家和村集体聘请的农村医务工作者,既然这样,按照劳动法规定,聘用人单位必须承担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乡村医生必须享有国家和集体提供的各种就业保障


为什么这些年不断有村医上访“伸冤”,做为政府及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应该理清这一现实!


由于历史原因,国家对乡村医生的定位产生分歧,但不管怎样,乡村医生在基层农村挑起基本医疗重担这一事实,是全世界人民都不敢否定的!


我们假想一下,如果在六,七十年代所有的村医都是医学院校毕业的大学生,他们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将自己的青春无私奉献给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那么今天还会有那么多村医上访伸冤吗?或许大家都说“不会!”国家应该早已给他们入编,村医早已享受国家给与他们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但我认为不一定,这是中国的体制所决定的!我2003年取得执业医师,是我市第一个在农村执业的执业医师,当时卫生局的人因为没有执业医师在农村执业的先例,不给我办理《医疗机构卫生许可证》,一直拖到2007年,最后打电话向地级市汇报,经同意,我才真正持证行医。在以后的十年,卫生院几乎每年都要打电话问我:“你是乡村医生证还是医师证,是助理还是执业?”我每次都如实告诉她,但她每次都要这样问我!我就搞不懂,问清楚了对我有什么帮助?执业医师与乡村医生有区别吗?我干了十七年村医,与大家一样,每天忙于公卫,享受与大家一样的待遇!


从来都没有人问过我在农村行医遇到什么困难,需要什么帮助,总感觉政府没有拿出真正的行动来关心农村医疗,听说国家有好政策支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但从来也没看见政府把好的文件拿出来晒晒太阳!国家的好政策就这样被一些执政人运用中国的体制巧妙的给埋没了!


随着医疗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基层医生的工作重点由治病转向防病,卫生站做为三级医疗的网底,他的重要性越来越突显!国家做为医疗改革的总设计师和政策的制定者,如何理清乡村医生与国家的关系显得非常重要,对于老一代村医,国家必须制定统一的退休政策,而不是简单的退出!如果不能统一制定退休政策,全国各个地方都会借助体制的漏洞来敷衍老村医一生的劳动价值,这是我们年轻一代村医最不忍心看到的,因为这会直接打击年轻一代村医在农村卫生事业的工作信心!

 

做为一个医生,他不会无缘无故地留在偏远的农村默默地行医一辈子。做为一个在乡村执业的医生,他不会无缘无故地听从卫生院的安排,积极的配合卫生院完成政府下达的各项医疗任务!同样是医生,干着同样的事,政府只给城里的医生签合同,买保险,老了送退休!农村的医生不签合同,不买保险,老了叫退出!一字之别,天地之差!于情于理说不过,于法法也不能容!


中国之大,可容山川河海,可一带一路,可在全世界人民面前展示自己的胸肌!曾几何时,乡村医生也因为解决世界医疗难题而倍受全世界人民的关注!


今天,为何乡村医生的辛勤劳动不受国家劳动法的保护,为何上访伸冤总不能得到有效解决!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


乡村医生的问题是劳动者与制法者之间的问题?是劳动者与执法者之间的问题?还是乡村医生自身的问题?谁能说得清,谁又可以去理清?乡村医生如果是在医生与农民之间这样一种职业,那么我们建议国家可以单独成立一个乡村医生部门,这个部门不属于卫计委管辖,也不属于农业部管辖,他可以直接与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所有的责任和义务都与卫计委无关!

 

每当看到有些地方的老村医退出后拿着比低保还要少得可怜的养老金,我的心在流血!这是文明社会犯下的不文明罪刑!这是对医生劳动价值的最大侮辱!在这里,我不想做过多的评论,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一眼就能看得出。或许这种做法会随着时间的转移慢慢被历史淡忘,但这种伤痛在我的心中却永远也抹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