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皮试的药物临床使用指引

2025/9/28 9:17:59来源:用药交代指南、临床用药评价

需要皮试的药物临床使用指引


一、皮试前需要注意什么?

1.医师(药师、护士)要详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以及用药史,患者是否对此类药物有过敏史,或者有家族过敏史的情况。

2.门冬酰胺酶:患者必须住院使用,在对肿瘤化疗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治疗,每次注射前需备有抗过敏反应的药物,及抢救器械。

3.白喉抗毒素、破伤风抗毒素、多价气性坏疽抗毒素、抗炭疽血清、抗狂犬病毒血清: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曾有支气管哮喘、枯草热、湿疹或血管神经性水肿等病史,或对某种物质过敏,或本人过去曾注射马血清制剂者,需特别提防过敏反应的发生。

4.卡介菌纯蛋白衍生物、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患急性传染病(如麻疹、百日咳、流行性感冒、肺炎等)、急性眼结膜炎、急性中耳炎、广泛皮肤病者及过敏体质者暂不宜使用。


二、不适宜做皮试的情况有哪些?

1.皮肤表面有皮炎或湿疹感染的时候。

2.不宜空腹做皮试。

3.最近有服用过免疫抑制剂、糖皮质激素或抗过敏药物也是不适合做皮试的,如果服用了这些药物还坚持做皮试,可能会导致皮试结果假阴性,不能将药物过敏有效地预测出来,潜在风险很大。


三、青霉素类、头孢类皮试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目前我国青霉素类抗菌药物说明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均要求在使用青霉素类抗菌药物之前需常规做青霉素皮试。

2.凡停用72小时以上或者使用青霉素且青霉素更换生产厂家或更换批号时,均应重做青霉素皮肤过敏试验。

3.头孢菌素给药前常规皮试对过敏反应的临床预测价值无充分循证医学证据支持,大多数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的说明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均未要求头孢菌素用药前常规进行皮试。因此,不推荐在使用头孢菌素前常规进行皮试。

4.既往有明确的青霉素或头孢菌素 I 型(速发型)过敏史患者,如临床确有必要使用头孢菌素,并具有专业人员、急救条件,在获得患者知情同意后,选用与过敏药物侧链不同的头孢菌素进行皮试。

β内酰胺类药物侧链相似性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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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药品说明书明确规定要皮试的头孢菌素,需进行皮试。

6.有过敏性疾病病史,如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特应性皮炎、食物过敏和其他药物(非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发生头孢菌素过敏的概率并不高于普通人群,应用头孢菌素前也无需常规进行皮试。但上述患者用药后一旦出现过敏反应,症状可能会更重,应加强用药后观察。

7.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的β内酰胺酶抑制剂复方制剂,皮试适应证和方法可分别参照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

8.单环类、头霉素类、氧头孢烯类、碳青霉烯类、青霉烯类等其他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均无循证医学证据支持皮试预测作用,给药前无需常规进行皮试。若这些类别药物的说明书要求使用前皮试,参照头孢菌素类处理。

9.过敏试验本身也可导致严重过敏反应。

10.药物过敏试验阴性结果也存在给药过程中发生过敏反应的可能性。因此给药前需要做好必要的抢救准备,在首次用药或每次注射后的半小时内,也应该警惕,一定要仔细观察。

11.进行头孢菌素类药物的皮试,必须使用原药配制皮试液,严禁用青霉素皮试液代替,也不能用某一种头孢菌素配制成皮试液做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的皮试。


五、皮试液该如何配制?

青霉素皮试液配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规定,以注射用青霉素 G 或青霉素 G 皮试制剂稀释为500U/mL的皮试液。


六、皮试后需要注意什么?

头孢菌素皮试液配制:若确需进行皮试,需将拟使用的头孢菌素加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2mg/mL浓度配制成皮试液。

患者应在注射室等候20~30分钟,切勿按揉皮试形成的小皮丘。如果局部有少许渗出,也不可揉搓,以防局部皮肤发红,这将直接影响皮试结果的判断。皮试期间避免剧烈活动,如果患者感觉不适,如头晕、面色苍白、出冷汗、皮试处皮肤出现皮疹,则应立即通知注射室护士。


皮试药物判断标准,见下表(临床用药评价公众号:因不同厂家说明书不同,具体以所用的药品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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