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注意了,这些药需高度警示!

2016/3/21 11:31:10来源:药圈作者:聂筱妍

临床上有一些药物,如果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这些药物的特点并不是其本身毒性太大,出现的差错也可能不常见,但一旦发生后果非常严重,需要高度警示,这就是高警示药品(High-Alert Medications)

【案例】
患者张先生,因皮疹就诊,医生开处方:10%葡萄糖10ml 加5%氯化钙5ml,缓慢静脉注射。药师误将10%氯化钾注射液l0ml当作5%氯化钙l0ml 发给患者。输液室护士未能核查出错误,将氯化钾当作氯化钙吸取了5ml 加入到10%葡萄糖l0ml 中,予以静脉缓慢注入。静脉给药后,张先生即出现面色苍白、双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呼吸心跳停止,抢救无效死亡。

该案例中的10%氯化钾注射液即为高警示药品,如果针对这些高警示药品加强警惕,或许可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高警示药品”的由来
高警示药品,以前习惯称“高危药品”,也称“高危险药品”。高警示药品的概念最早由美国医疗安全协会(The institute for Safe Medication Practices,ISMP)提出,2003 年ISMP 第一次公布了高危药品目录,并在2007 年、2008 年和2012 年进行了更新。


高警示药品的管理发展历程

我国对高警示药品(高危药品)的认识开始于2009 年,历时不长。2012年,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项目组”参考ISMP2008年公布的目录,根据我国用药特点发表我国高危药品目录,并分为A、B、C三级,A级最“危险”、B级次之,C级相对“危险”度最小。


“高危药品”的叫法容易产生歧义,让人误以为药品毒性很大,容易与另一概念——“危害药品(Hazardous Drugs)”相混淆。危害药品指可产生职业暴露危险或危害的药品,主要为细胞毒性药品。事实上,高警示药品目录的很多药品本身并无明显危害,如注射用水,但是误用100ml以上的注射用水静脉注射将产生严重危害。


因此,2015年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专家组召开会议,遵从英文原文(High-Alert Medications)语义、切合管理文化以及方便对患者进行用药交代、避免产生歧义等多方面考虑,改“高危药品”为“高警示药品”,并根据ISMP2012年公布的高警示药品目录,结合中国用药特点,发布了中国高警示药品目录,共包含24 类、14 种药品。

我国最新高警示药品目录(2015年版):包含24类药品种类和14种药品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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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我国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15版(24类)

编号类别
1100ml或更大体积的灭菌注射用水(供注射、吸入或冲洗用)
2茶碱类药物,静脉途径
3肠外营养制剂
4非肠道和口服化疗药
5腹膜和血液透析液
6高渗葡萄糖注射液(20%或以上)
7抗心律失常药,静脉注射(如胺碘酮、利多卡因)
8抗血栓药(包括抗凝药物、Xa因子拮抗剂、直接凝血酶抑制剂和糖蛋白IIb  / IIIa抑制剂)
9口服降糖药
10氯化钠注射液(高渗,浓度>0.9%)
11麻醉药,普通、吸入或静脉用(如丙泊酚)
12强心药,静脉注射(如米力农)
13神经肌肉阻断剂(如琥珀酰胆碱,罗库溴铵,维库溴铵)
14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静脉注射(如肾上腺素)
15肾上腺素受体拮抗药,静脉注射(如普萘洛尔)
16小儿用口服的中度镇静药  (如水合氯醛)
17心脏停搏液
18胰岛素,皮下或静脉注射
19硬膜外或鞘内注射药
20对育龄人群有生殖毒性的药品,如阿维A胶囊、异维A酸片等
21造影剂,静脉注射
22镇痛药/阿片类药物,静脉注射,经皮及口服(包括液体浓缩物,速释和缓释制剂)
23脂质体的药物(如两性霉素B脂质体)和传统的同类药物(例如两性霉素B去氧胆酸盐)
24中度镇静药,静脉注射(如咪达唑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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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我国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15版(14种)

编号品种
1阿片酊
2阿托品注射液(规格5mg/ml)
3高锰酸钾外用制剂
4加压素,静脉注射或骨内
5甲氨蝶呤(口服,非肿瘤用途)
6硫酸镁注射液
7浓氯化钾注射液
8凝血酶冻干粉
9肾上腺素,皮下注射
10缩宫素,静脉注射
11硝普钠注射液
12依前列醇,静脉注射
13异丙嗪,静脉注射
14注射用三氧化二砷

高警示药品目录对比
我国2015版 VS ISMP2012版目录

我国2015年版高警示药品目录,在保留了所有ISMP2012年公布的高警示药品目录之外,根据我国用药特色,增加了2个种类和4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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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加的种类

①茶碱类药物(静脉途径)

②对育龄人群有生殖毒性的药品(阿维A胶囊、异维A酸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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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加的品种

①阿托品注射液(规格5mg/ml)

②高锰酸钾外用制剂

③注射用三氧化二砷

④凝血酶冻干粉


我国2012版 VS 2015版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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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了种类:

①茶碱类药物(静脉途径)

②对育龄人群有生殖毒性的药品(阿维A胶囊、异维A酸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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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增了品种:

①阿托品注射液(规格5mg/ml)

②高锰酸钾外用制剂

③注射用三氧化二砷

④加压素(静脉注射或骨内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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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增了给药方式:

①麻醉药普通给药

②镇痛药经皮给药

③肾上腺素皮下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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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整种类/品种:

静脉用催产素→静脉注射缩宫素(种类改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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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调整种类:

中药注射剂(另行制定相关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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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删除的品种:

①磷酸钾注射液

②秋水仙碱注射液


我国高警示药品管理水平与国外差距较大,提出高警示药品概念较晚,具体管理未到位。2015年高警示药品目录的出台是一大进步,从称谓到目录均作了调整与提高。但仍需进一步探讨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的模式与方法,制定具有临床实践指导意义的管理推荐建议,从管理层面和实践层面进一步减少用药不当导致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