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热是儿科门诊最常见的症状之一,也是收入院的重要原因。临床上通常将肛温 ≥ 38℃ 或腋温 ≥ 37.5℃ 定义为发热 [1], 处理的关键是掌握退热药的用药指征和使用方法、辅助检查的合理选择等。
本文根据 2016 年 4 月最新发布的《中国 0 至 5 岁儿童病因不明急性发热诊断和处理若干问题循证指南》及《儿童发热家庭护理指南 (2016 版)》[2] 等资料整理,希望对临床有所帮助。
退热药物的用药指征是什么?
(1) 无需使用退热药物:患儿精神状态好,无明显哭闹等不适表现,即使体温比较高,也可以不用退热药;
(2) 需使用退热药物:目的是增加患儿的舒适感,当患儿精神状态不好或不舒适时使用。
实际上,大部分急性发热性疾病都不需要过度使用药物治疗,一般 3~5 天之内无需特殊治疗也会退热。
所以,临床可根据患儿的精神状态和舒适度合理用药。若患儿无不适表现,即使体温超过了 38.5℃ 也可不使用退热药;若患儿精神状态不好,舒适度不佳,即便体温未达到 38.5℃,也可以使用退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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