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机构禁止出现“治病”字眼,中医诊所未备案执业最高罚3万

2020/9/30 8:25:23来源:北京日报
近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二审稿”)。


其中,就中医诊所、中医养生保健市场管理作进一步规范。中医诊所、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即将迎来一场大换血,速速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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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保健场所不得开展针灸

禁止出现“治病”字眼


当前中医养生保健市场鱼龙混杂,足疗店号称能治颈椎、失眠,美容院号称能治各类疾病……给百姓身体健康带来严重隐患。


二审稿进一步细化了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可以提供的主要健康服务内容,并明确此类机构不得开展中医诊疗和相关宣传活动。


这项政策一旦通过审议正式实施后,今后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必将迎来阵痛。


01.不得打治病旗号

二审稿规定,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不得从事针灸等诊疗活动,不得进行带有中医诊疗性质的宣传。此外,北京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将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


02.可提供健康咨询指导、干预调理

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企业可以运用中医理念和技术方法,提供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健康咨询指导、健康干预调理等非诊疗类健康服务。


据基层医师公社了解,有些披着“中医”外衣的养生保健机构做法实属夸张,比如号称“宫廷御方,百年传承,彻底根治”;从针灸牵引到微创医疗无所不包……严重影响了周边正常中医医生的诊疗行为,且给当地百姓身体健康带来隐患。


2

中医诊所未备案擅自执业最高罚3万


上述政策对中医医生来说是件好事,有助于维护中医医疗市场秩序,同时作为一名中医人自身也要做到合法行医。


二审稿增加中医诊所行为规范和建立中医诊所监督检查制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中医诊所应当按照备案的诊疗科目、技术开展诊疗活动,加强对诊疗行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管理,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对违反规定,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对超出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管理工作。


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正处于利好阶段,中医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到百姓对中医药的信任。加强中医药领域的监管力度势在必行,整治虽有阵痛,但不整治就是长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