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通知:月底前,大批药要调出医保

2020/6/21 15:58:41来源:华医网综合

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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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医保目录管理,同时释放一系列医保红利,具体整理如下:


6月底前,大批药调出医保


《通知》显示,要逐步统一医保药品支付范围,建立谈判药品落实情况监测机制,制定各省增补品种三年消化方案,2020年6月底前将国家重点监控品种剔除出目录并完成40%省级增补品种的消化。控制政策范围外费用占比,逐步缩小实际支付比例和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的差距。


早在2019年8月2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明确: 各地应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消化过程中,各省应优先将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药品调整出支付范围。


据梳理,地方增补品种三年清理品种的比例分别为40%、40%、20%。 


按照国家医保局此次的规定,6月底前,40%的省级增补品种需要率先被清理。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普遍实施按病种付费


《通知》中强调,普遍实施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在30个城市开展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加强过程管理,适应不同医疗服务特点。完善医保总额管理和重大疫情医保综合保障机制。


这30个试点城市分别是:

北京市、天津市、邯郸市、临汾市、乌海市、沈阳市、吉林市、哈尔滨市、上海市、无锡市、金华市、合肥市、南平市、上饶市、青岛市、安阳市、武汉市、湘潭市、佛山市、梧州市、儋州市、重庆市、攀枝花市、六盘水市、昆明市、西安市、庆阳市、西宁市、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市(兵团直属、十一师、十二师)

北京市医保局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郑杰曾表示,按病组付费,将药品、耗材转变为成本,将促使医院、医生改变以往给病人开大处方,用贵重药品、耗材和大型检查设备等不合理医疗行为。有利于减少老百姓不必要的医疗支出,从而获得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提升就医满意度。


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新冠病毒检测纳入医保

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

《通知》称,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中央财政按规定对地方实行分档补助,地方各级财政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原则上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各统筹地区要统筹考虑基金收支平衡、待遇保障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筹资标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新冠核酸、抗体检测纳入医保

同期,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配合做好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检测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其强调要在综合考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需要、本地区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程序将针对新冠病毒开展的核酸、抗体检测项目和相关耗材纳入省级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并同步确定支付条件。


来 源 / 华医网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新华社、赛柏蓝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