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村医给事业编,能否解决乡村医生的问题?

2020/4/13 16:43:33来源:村医之家作者:徐毓才
最近,关注基层医疗的媒体接二连三曝出,官方出手给编制招村医了。有的报道的标题是“落实编制!官方出手为这类人医疗人员,提供保障……”,有的标题是“重磅!新进村医给事业编,村医引入模式开启改革!”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有网友还留言“早就该这样”。


那么一些地方给新招村医事业编制,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解决乡村医生问题的好办法?今天老徐就和大家聊聊。

从新疆用事业编招聘村医的文件可以看出三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是文件出台的前提是:乡村医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由于工作环境、薪酬待遇、职业前景等各种原因,乡村医生数量不足、业务能力有限、人员流失严重等问题是全国各省普遍存在问题,乡村医生队伍始终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薄弱环节。这说的“现实”。
 
接着看: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的脱贫攻坚目标(这一句说的目的:为了脱贫目标实现),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注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自治区编办、人社厅等部门改革现行村医引入模式,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招聘事业编制村医工作,计划2020年组织开展面向南疆四地州招聘事业编制村医专项工作,在各地乡镇卫生院空编内拿出一定计划,专项招聘一批具有一定医学学历的人员填平补齐“合格村医空白点”,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注意:核心是填平补齐“合格村医空白点”)。
 
二是招聘条件:凡是具备农村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或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3周岁人员均可报考。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优先录用。
 
三是待遇:新聘用乡村医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执业地点为村卫生室,实行“乡管村用”,享受事业单位相应级别的工资福利待遇和职称晋升机会。

从以上三点可以看出:


 
一是感觉这次招聘政策是“临时性”的,目的是解决村医空白点的;

二是招聘条件和事业单位招聘一样,对现有村医没开口子,也就是现有村医如果没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但年龄不在限定范围内没门;

三是待遇是享受事业单位相应级别的工资福利待遇和职称晋升机会,与单位职工同等对待但用聘用合同限定在“村卫生室”执业。
 

为什么是这个时候出台这项政策?



除了以上三点之外,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政策出台是“根据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目的是为了全面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的脱贫攻坚目标,要解决的是“村医空白点”问题。

今年是中央提出的脱贫攻坚战决战决胜的最后一年,要求每一个行政村必须有一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标准化村卫生室必须至少有一名合格的村医,合格的村医是指年龄不超,有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包括执业医师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证书)。
 
这是贫困村脱贫的硬条件,达不到标准,想退出,没门。
 

新招村医给事业编,是不是解决乡村医生问题的好办法?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这应该是一个临时性应急措施。那么,假若不是临时性应急措施,就算是一个长期有效的政策,给新招村医事业编,这是不是解决乡村医生问题的好办法呢?

笔者认为并不是。理由如下:



1.  去编制是大势所趋。抱一个“名存实亡”的“鸡肋”又有何用。

2.  看看目前乡镇卫生院编制内人员的现状,作为一个想干事的人,进去了又有多少激情与干劲?

3.  仅仅给新招村医事业编,更多的现在在岗的村医,由于不够条件(学历、年龄、执业资格等),仍然难以入编,只能在编外看着。

4.  如果新招村医享受编制政策,在岗村医不享受,自然就给村医队伍人为制造了分歧,人分三六九等,会不会形成“正式工”指挥“临时工”,正式工看临时工干的工作局面?

5.  目前最广大的乡村医生需要的并不是“编制”,而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一是把应该给的补贴给到位,二是比较好的解决养老问题,三是给一个学习提高上升的空间和通道,四是切实减轻负担,少些形式主义。

解决乡村医生问题的出路在哪里?



2015年1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认为,乡村医生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技能,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成长,对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公平,让农村居民获得便捷、价廉、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确定,一是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在全国配备乡村医生。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和设备购置。
 
二是对乡村医生开展免费培训和脱产进修。对大专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提供到省市大医院培训的机会。面向村卫生室免费定向培养3年制中、高职医学生。支持更多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院校接受学历教育。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
 
三是探索实施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模式,并按规定收取费用。财政根据核定任务量和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的考核结果等给予补助。
 
四是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本科毕业生优先参加住院医师培训。
 
五是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将2014年、2015年对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部用于乡村医生,今后继续重点倾斜。对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加大补助力度。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为他们搭建留得住、能发展、有保障的舞台。
 
同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印发,这次会议的精神全部写进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要在2015年3月底前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

然而五年过去了,实施意见中的安排有多少落地见效了?如果落实到位了,为什么还存在那么多空白点?

所以,乡村医生的出路并不在于入编,而在于全面落实国务院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