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开办最新标准开始试行,看看有哪些新变化?

2019/11/12 15:58:15来源:村医之家作者:初夏

近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印发《诊所改革试点地区诊所基本标准(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提出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和西安等10个诊所改革试点城市先行使用诊所基本标准(2019年修订版),根据试点城市运行经验并完善后,适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本次试点地区诊所基本标准(2019修订版),是在2010年版的基础上所做的修订。那么,2019年修订版本与2010年版相比,具体有何变化呢?


医师需中级以上职称


2010年版诊所标准对于诊所人员的基本要求是,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1名注册护士,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在2019年修订版中,对于执业医师的资格比之前要求变高了,要求临床医师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在护士配备方面,要求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护士人数需符合诊疗服务需求。



建筑面积不限制


2010版诊所标准对于诊所的建筑面积,要求不少于40平方米,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在2019年修订版中,取消了对于诊所建筑面积的要求,只对诊所基本设备和急救设备提出了要求,但要求诊所需要建立信息系统,并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标准要求。


近年来,除了等级医院的医生将视线转移到诊所,乡村医生也将开办诊所视为离开乡村医生岗位的出路之一。因为在卫生室待遇较差,收入维持不了支出的情况下,不少有能力的乡村医生,把选择开办诊所作为新出路。


2019年5月,在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曾明确:“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


当时,意见一出台,基层医生,特别是广大乡村医生表示“凉凉”,因为要求“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对乡村医生来说犹如天方夜谭。


而这次在2019年修订版中,要求“临床医师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这基本是将大多数乡村医生关在了开办诊所的大门之外,毕竟符合开办条件的乡村医生寥寥无几。


那么,乡村医生是否有可能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呢?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徐毓才曾在《想开诊所,就要努力,大路在前方》一文中分析道:“我国的医师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制度,目前医师、主治医师,也就是初级和中级职称都是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的而不是评定的,而副高和正高职称是考评结合以评为主,所以对于这次诊所执业医师资格要求取得的“中级职称”对于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来说,也是可以参加考试而取得的,不是不可能的。”所以,想要开办诊所,乡村医生还需进一步努力!


而对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乡村医生来说,开办中医诊所仍是出路之一。2016年《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出台,当时最受乡村医生关注的莫过于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的规定,即“对举办中医诊所的,将依法实施备案制管理”“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等。


不可否认,乡村医生队伍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但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已开始对乡村医生的未来发展有了政策引导与支持,比如进一步落实选拔、聘用优秀村医以卫生院职工身份到村室工作,考虑村医的入编与社会保障问题,这都是在给乡村医生的发展开拓新路子!


但不论什么路子,都需要乡村医生具有“真本事”才行。



所以,有条件的乡村医生应重视考证的积极意义,只有跟得上国家发展的趋势和要求,乡村医生才有可能走出一条“光明的道路”。



否则,就会像开办诊所那样,被拒在“门槛”之外。希望所有的乡村医生都具备选择自己出路的能力,而不是等着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