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卫管理办法:两年考核不合格,剥夺服务资格!

2019/7/22 16:33:41来源:基层院长之家

近日,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微信图片_20190722163452.jpg


《通知》表示:


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市民健康,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制定了《深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而新《办法》的发布,打破了以往公卫“大锅饭”的局面,基层公卫考核或将迎来最严监管。


1

公卫大放开,社办诊所可申请公卫服务



据通知要求,国家基本公卫服务将不再局限于政府办医疗机构。新《办法》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