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健委:十大措施改善基层医疗服务措施

2019/6/27 17:00:15来源:北京市卫健委官网

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善医疗服务措施》的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推动医耗联动综合改革顺利实施,我委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善医疗服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各区要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工作过程中,要做好信息汇总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善医疗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为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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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善医疗服务措施 


  1.方便签约居民用药。扩大长处方病种,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纳入长处方管理,增加17种长处方药品数量,对符合条件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提供最长不超过1个月用量的长处方服务。加强医联体内慢性病患者用药衔接,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需求登记服务,对下转患者延续二、三级医疗机构用药医嘱,提供处方延续服务,满足用药需求。

  2.方便居民享受优质专科医疗服务。基于现有医联体合作关系,遴选适宜临床重点专科(国家级和市级)项目,并将服务下沉基层,满足居民在家门口享受优质专科医疗服务需求。(9月底前,至少在100个基层医疗机构建立临床重点专科服务点)。

  3.方便居民检验检查结果查询。开展线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检验检查结果查询,促进居民自身健康管理。(7月底前,在西城区、朝阳区、大兴区、昌平区开展试点,12月底前,全市推广)。

  4.方便签约居民预约转诊。落实医联体内核心医院优先向基层预留号源、专科医联体核心医院相关专科预留30%号源给合作医疗机构等政策,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签约居民提供二、三医疗机构预约挂号和转诊服务。(7月底前完成)。

  5.方便农村居民就医。开展中医流动医院进乡村活动。完成46个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对80个行政村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巡诊服务,实现农村地区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

  6.方便患者外科处置。完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为患者提供包扎、换药等适宜外科技术服务。(9月底前,在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实现)。

  7.方便儿童预防接种。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分时段预约服务,并逐步实现网上预约,减少居民排队等候时间。年底前,在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实现网上预约服务。

  8.方便居民费用结算。提供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移动支付服务,实现便捷结算。(7月底前,城六区及远郊平原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实现,12月底前,全市覆盖)。

  9. 方便老年人享受健康管理服务。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体检、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开展急诊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年底前,覆盖90%以上人群)。

  10. 改善就医环境。完善卫生间内部服务设施,提供卫生纸、洗手液等如厕和清洁用品,安装搁物台、挂钩、扶手等服务设施,为患者提供方便、人性化的就诊环境。(6月底前,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