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文:将热敏灸技术服务纳入公卫和医保

2019/6/6 13:42:33来源: 中国中医

日前,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热敏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热敏灸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将在省级层面建立热敏灸产业推进工作部门联席制度,将热敏灸推广发展成效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把热敏灸技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和医保。


《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进百亿级热敏灸产业发展这一目标,提出到2023年,把江西打造成国际热敏灸质量标准中心、国际热敏灸医疗保健中心、国际热敏灸研发创新中心、国际热敏灸人才培训交流中心。全方位形成“南看江西灸”局面。


围绕上述目标,《实施意见》部署了提升艾草种植生产供应能力、提升加工制造供应能力、提升热敏灸健康服务能力等10项重点发展任务。


在构建热敏灸服务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将热敏灸技术推广纳入下一轮中医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指标体系;做强做实热敏灸联盟,热敏灸联盟成员单位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到100家。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热敏灸服务能力,基本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热敏灸服务网络。


在艾草种植生产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推进艾草种植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保障热敏灸产业原材料供应。建立产销联接机制,重点发展订单式生产,并将艾草规范化种植列入相关中药材政策支持范围。到2023年艾草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


《实施意见》明确,健全热敏灸协同创新体系,重点攻关腧穴敏化理论和热敏灸智能化应用;建立健全热敏灸标准体系,完善热敏灸操作标准,制定热敏灸技术培训标准;加强省外热敏灸联盟的建设,建设10个左右省外热敏灸分院。


《实施意见》还部署了多项具有针对性的保障措施:依托江西省推进中医药发展领导小组建立热敏灸产业推进工作部门联席制度,组建联合办公室,负责热敏灸产业发展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相关地方政府成立热敏灸发展推进小组,并将热敏灸推广发展成效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逐级督导。


将热敏灸服务和艾条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合理制定热敏灸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将热敏灸技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


加大高校、职校热敏灸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有条件的院校设立热敏灸相关专业。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热敏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热敏灸技术是我省中医药原始创新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防治疾病、对外交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大做强做优热敏灸产业,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对深入实施健康江西和中医药强省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大意义。为培育中医药产业发展新动能,推动热敏灸产业快速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新的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五个推进”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部署,立足打造“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中医药强省目标,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激发热敏灸产业发展活力和潜力,全力推进百亿级热敏灸产业发展,为推动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事业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供需互促共进。发挥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统筹政策资源,形成有效合力,构建热敏灸产业发展的政策保障和服务体系,优化热敏灸产业发展环境。

创新引领,高效发展。坚持以创新驱动为引领,着力加强热敏灸技术和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针对热敏灸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汇聚优势资源,推进基础理论创新、产品技术创新、管理服务创新、业态模式创新,实现热敏灸产业高质量发展。

规范标准,突出特色。围绕热敏灸全产业链亟待明确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规范,建立标准体系,规范热敏灸服务、规范市场行为,引领热敏灸产业发展,充分突显热敏灸技术的优势特色。

(三)发展目标。

到2023年,建成全国重要的艾草种植、加工、现代制造基地。全省艾草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形成3-5个艾草种植主产区;加工制造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形成一批热敏灸相关产品的规模化生产企业;基本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热敏灸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构建热敏灸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构建比较完善的热敏灸创新体系,推进以热敏灸为核心的国家临床研究基地、省级临床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热敏灸技术协同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推进海外中医中心建设,构建热敏灸国际教育、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塑造全国以至世界知名的热敏灸品牌。力争全省热敏灸全产业链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全方位形成“南看江西灸”局面,把我省打造成国际热敏灸质量标准中心、国际热敏灸医疗保健中心、国际热敏灸研发创新中心、国际热敏灸人才培训交流中心。

二、重点任务

(四)提升艾草种植生产供应能力。

实现艾草种植资源优化培育、规范化种植和原材料精细加工。推进艾草种植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鼓励成立艾草种植合作社,发展艾草种植基地,加强种植技术培训指导,保障热敏灸产业原材料供应。重点发展九江、上饶、抚州等主产地。建立产销联接机制,重点发展订单式生产,并将艾草规范化种植列入相关中药材政策支持范围。到2023年艾草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排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单位按职能各负其责,下同)

(五)提升加工制造供应能力。

依托江西中医药产业基础,支持热敏灸产业发展,引导和鼓励本省中药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热敏灸产业所需用相关产品的生产,支持企业达产达标形成规模化、智能化生产,实现产业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华润江中集团)

加快热敏灸产业规模化扩张。鼓励艾草种植主产区优先发展产地加工,支持南昌、赣州、宜春等设区市优先发展热敏灸机器人、热敏灸治疗仪等灸具和相关设备制造。(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江西中医药大学)

(六)提升热敏灸健康服务能力。

构建覆盖全省的热敏灸服务体系。做大做优江西热敏灸医院,将其打造成三级甲等医院;做强做实热敏灸联盟,热敏灸联盟成员单位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到100家,将热敏灸技术推广纳入下一轮中医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指标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热敏灸服务能力,基本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热敏灸服务网络。(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江西中医药大学)

推进热敏灸产业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融合发展。在医养结合省级综合示范区、示范项目和社区示范中心,推广热敏灸服务,并逐步在全省有条件的社区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中普及。利用我省及周边文化旅游资源,创建灸养结合的热敏灸小镇。(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江西中医药大学)

(七)提升热敏灸产业标准化发展能力。

建立健全热敏灸标准体系。支持企业、社会团体、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热敏灸技术和相关产品企业标准、行业标准研究和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争取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项目。(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科技厅,江西中医药大学)

实施艾草种植标准化工程,结合江西地理、土壤、水质、大气等环境特点,制定艾草种苗、种植、采收标准。根据热敏灸技术需求,制定包括艾绒、艾条、艾柱等施灸用品在内的艾产品加工标准。(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华润江中集团,江西中医药大学)

完善热敏灸操作标准,制定热敏灸技术培训标准,规范培训渠道、培训师资等;制定热敏灸小镇、社区建设标准;完善热敏灸分院建设标准;制定热敏灸养生保健机构建设标准和技师资质认可标准。(江西中医药大学,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八)提升热敏灸产业创新发展能力。

健全热敏灸协同创新体系。以国家中医药科研平台为核心,以省级热敏灸科研平台为支撑,建立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医药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围绕热敏灸产业链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临床诊疗技术研究,重点攻关腧穴敏化理论和热敏灸智能化应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促进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江西中药大学)

鼓励行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激发行业活力。利用现有种植、加工、制造、医疗、文旅资源,推动“热敏灸+”计划,发展休闲观光种植、个性化服务体验、互联网热敏灸等新业态。以技术换市场,采取授权、技术合作、代加工等方式,创新热敏灸产业发展新模式。(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西中医药大学,华润江中集团)

(九)提升热敏灸宣传推广能力。

围绕热敏灸功效进行宣传推广,提高人民群众对热敏灸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开展热敏灸进社区活动,让热敏灸技术走进千家万户。利用新媒体手段,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生活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传播活动;在省主流媒体开设热敏灸专栏,推出一批科学精准、通俗易懂、规范可信、贴近生活的热敏灸科普作品,在全社会营造“信灸、爱灸、用灸”的良好社会氛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江西中医药大学)

扩大对外开放合作领域。加强省外热敏灸联盟的建设,建设10个左右省外热敏灸分院。推进热敏灸产业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在沿线国家举办大型中医药文化展览、义诊、健康讲座、科普宣传和产品推介活动。发挥海外中医中心和岐黄国医政要体验中心带动作用,争取建设10个融中医医疗、养生、康复、养老、文化传播、商务会展于一体的中医药国际对外交流合作示范基地。(江西中医药大学,省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

(十)提升热敏灸品牌效应辐射能力。

培育国际知名的热敏灸品牌。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把“江中医热敏灸”和“陈日新热敏灸”打造成全国知名品牌。加强热敏灸技术知识产权的培育和保护。鼓励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积极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并争取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省市场监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江西中医药大学)

三、保障措施

(十一)优化热敏灸产业发展环境。

加强组织指导。依托省推进中医药发展领导小组,建立热敏灸产业推进工作部门联席制度,组建联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热敏灸产业发展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

相关地方政府成立热敏灸发展推进小组,完善热敏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推进机制,并将热敏灸推广发展成效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逐级督导,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二)落实热敏灸产业政策保障。

建立健全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落实政策实效。将热敏灸服务和艾条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合理制定热敏灸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省医保局)

扶持热敏灸相关企业发展,支持相关企业和单位开展研发工作,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依法依规支持热敏灸相关产品分类申报管理,支持药用艾条及相关灸具产品申报药品批准文号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推进普通灸制品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

将热敏灸技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

(十三)拓宽热敏灸产业融资渠道。

加大热敏灸相关中医药事业、产业资金支持力度。统筹政府研发资金、技改资金、基建资金、农业补助资金等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研发、服务网络建设、种植业发展和文化交流传播。(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利用“财园信贷通”和“惠农信贷通”等融资模式,以发展基金、低息贷款、参股投资等方式筹措资金。鼓励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热敏灸企业融资筹资的支持力度,加大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热敏灸产业。(省金融监管局)

(十四)保障热敏灸产业人才需求。

加强热敏灸领域科研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省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等积极培养扶持热敏灸领军人才。加大国际国内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对行业优秀人才按相关政策给予优先奖励,并纳入人才信息库,研究制定热敏灸技术人才培养标准,对热敏灸技师等从业人员提供职称评聘渠道。(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江西中医药大学)

加大高校、职校热敏灸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有条件的院校设立热敏灸相关专业。(省教育厅)

2019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