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中医药发展部门,基层中医药事业的福音

2019/1/29 15:58:23来源:村医之家作者:梅松政

据悉,2018年12月25日,中共南阳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对全市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南阳市机构改革方案》,南阳市成立中医药发展局,为市政府36个组成部门之一。

 

有了独立市级中医药管理机构

 

地级市作为我国行政管理机构主要环节,上被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管辖,下管辖县级和乡镇级人民政府。

 

之前,多数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挂靠”市级卫生健康(卫生计生)部门管理。有的地方虽然成立了独立的市级中医药管理局,其职能部门却依靠市级卫生健康部门管理。

 

这种情况导致市级以下中医药事业发展,或多或少失去了“独立自主”的权利,中医药事业难免在整个医疗卫生事业中份额较少。

 

南阳市这一举措让市级地方人民政府有了独立的中医药管理机构,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会带来更好的明天。

 

希望有县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全国范围内,鲜有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有独立的中医药管理部门。当前,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寄托在县级卫生健康(卫生计生)部门内部,多数以中医科(股)这样的部门来管理县级中医药行业。

 

看似有管理部门,实际上存在一定缺陷。比如,中医科(股)在辖区范围内的中医药发展方面,没有真正的主宰权和发言权、决策权。

 

因为,这个部门仅是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内设的一个科(股),真正的管辖权和发言权、决策权等在主管领导那里。

 

这种情况容易导致县级以下中医药行业的管理或多或少存在“走过场”嫌疑,难免影响基层中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中医药法》规定,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作用。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

 

或许,成立县级独立的中医药管理部门,是发展基层中医药事业的有效方法之一。

 

发展中医药事业要击“合心掌”

 

我国医疗行业主管部门从“卫生”到“卫生计生”到“卫生健康”的转变过程,折射出国家对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视,同时反射出人民群众对健康服务的渴求。

 

中医药作为我国独有的传统医药体系,在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特别是基层人民群众。从这个方面来说,市县两级中医药行业管理机构须有担当,才能着实发展好基层中医药事业。

 

笔者认为,县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至少要从三方面着力发展中医药。

 

一是公立医疗机构中医药事业发展,包括县级中医医院、人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部门、乡镇卫生院等。

 

二是民营医院、中医诊所、村卫生室、中医馆、中药铺、健康养生服务业等非国家财力支持的中医机构的发展。

 

三是中药产业的发展,包括中药材原料生产、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制药企业、药店管理等。

 

这三方面应当有独立的管理人员,全程参与其中,才可能让县级中医药事业、中医药健康养生服务业等有发展方向。

 

加大县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建设,或是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不可少的一项工作。若能像南阳这样,全市12个县区中,全部成立中医药管理局或中医药发展办,实现编制、经费、业务独立,理顺市、县中医药管理体制,那就比较好了。

 

若不能设立独立的县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将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中医科(股)建设为重点科股,或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这个部门内至少应有上述三方面的重点人员,然后借助各自管辖机构的主要人员,成立相应的发展机构,合力协助工作,从而有方向、有目的、有序列地发展好基层中医药事业。

 

比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中医科(股)内有一名专门管理公立医疗机构中医药事业人员,然后将辖区每家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中医药人员“拉进群”,从而形成一个庞大的管理团队,实现“群策群管群出力群获益”的发展模式。

 

不过,发展中医药事业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设立县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避免“外行管理”尴尬,导致中医药发展道路越走越背离中医药发展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