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21万家诊所、63万家卫生室、45万家药店的政策,是否狼来了?

2018/11/6 11:12:06来源:诊所老板之家作者:刘使君

10月18日北京市商务委、发改委、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公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的原本宗旨是为了优化北京市便利店的营商环境,其中提到:允许连锁便利店企业开展乙类非处方药品零售。


这则消息如晴天霹雳,在诊所、卫生室及药店圈内广泛传播,很多业内人士都认为,现在零售药品在监管部门的频频飞检及医保的严查严管和同质无序竞争下,己经微利甚至亏本经营,再杀出便利店可以卖乙类非处方药,那么药品零售市场又是遭遇了一场风雨满楼的恐惧及担忧!


便利店可卖药不是新规定


但是关于便利店可以卖药政策,其实己经实行了近20年,而北京市最近的公布的《措施》,只是固有政策的延续,提及只是属于常识性的普及。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999年6月18日发布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里面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和表述: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2003年10月22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近日广东省药监局出台《广东省乙类非处方药零售暂行规定》,凡是符合条件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普通商业连锁超市等普通企业均可销售非处方药品。并从下月1日起起,广东省的居民可以到超市购买到如六味地黄丸、银翘解毒丸、川贝清肺糖浆等967种乙类非处方药品。


可见对于各商业企业在监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早在1999年就放开了政策,而且各地也相继出台了超市及便利店零售乙类非处方药的便民之举。


人们会选择便利店买药吗?


便利店可以零售非处方药,在制度上己经取得了大突破,但是在现实中可行吗?人们信任便利店及超市陈列的药品吗?人们会选择到便利店及超市去购买药品吗?


因为药品不同于商品,而是具有专业药学水准才可以推介的特殊商品。人们对购买药品根深蒂固的观念就是医院及药店。因为这些场所,国人可以享受到拥有医学及药学类专业知识的用药建议,能够起到药到病除的良好疗效!


而超市及便利店卖药恰屡遭人质疑,譬如:


超市促销保健品是骗子吗?


北京华联、家乐福大型超市的结账出口,一位妇女在兜售保健品,说购物小票超过108元就可以用30元钱换一盒价值108的高钙片,还摆着螺旋藻,西洋参。有顾客怀疑到底是不是骗子呢?


超市的感冒冲剂吃了上吐下泻


郝女士前两天夜里,因女儿感冒,到超市卖了感冒冲剂给女儿喝,谁知下半夜,女儿开始上吐下泻。怀疑这超市里的药品是否存质量问题!


小超市售卖的药品价格要贵。


据观察,有超市散装的午时茶,价格是1元/包。而药店中同规格整袋/20小包为9.6元,即每小包5毛不到。


因为药品的固有特殊性,药品应该在专业知识的指导选购与服用,而超市的药品专柜虽然也配备药学人士,总归在国人心目中便利店及超市的卖药是一般商品的延伸,人们自然多了一份质疑及问难!


便利店可卖药不是狼来了


便利店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决不是狼来了那么可怕!但是为什么北京市出台《措施》后,竟然在药品圈内起到了这么大的波澜与动静,掀起了药圈内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议论呢!


因为近年来,虽然零售药品作为国人在小病小痛时购药的第一选择,但是由于互联网线上平台的竞争及基层医疗机构中诊所与卫生室的无盲区布点,单靠药品销售的生存空间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压缩危机。


故当药业人士一听到又开了便利店可卖药品的口子后,医药圈内人怎么能够平静下来呢?但是应该不要怕,不是”狼真来了“,而是在督促各机构做好”内外兼修“,打造自身特色,与时俱进跟随时代进步,发挥“小药品大健康“概念机遇,迎接挑战,走向未来!


便利店及超市可以零售药品的规定,己经实行了近二十年,但是近日北京市有关部门为什么又出台了《措施》重申呢?我们可以理解为,超市及便利店配备药品零售的确是便民之举;引入竞争也是为了倒逼药品零售企业跳出束缚发展的窠臼而实现涅槃重生!这项政策也是对药品零售终端行业人员的一次敲打及促使发展提供的一次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