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培养基层人才有新政

2017/2/21 11:45:49来源:村医导刊作者:戴岳华

       近日,江西省出台的《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岗位管理制度,适当放宽学历、经历、年龄、专业、开考比例等方面的条件,降低进入门槛,省、市级所属事业单位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有基层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乡镇事业单位可为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申请特设岗位,不受本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


  根据该《意见》,从今年起,该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分级评审、分类评价。建立体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和特点的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等倾向,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对论文、科研、外语等不作为硬性要求,鼓励评委会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比例,探索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制度。江西省还将开展基层专业技术突出贡献人才表彰奖励工作。从2017年起,坚持和推广中小学教师、卫生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做法。(记者戴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