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室输液,必须满足这些条件!

2016/7/28 9:19:46来源:全民医药网

湖南卫计委发布通知,明确村卫生室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输液,达不到标准的禁止一切静脉给药服务。


自甘肃、陕西陆续限制卫生室输液后,大家都在惶恐政策什么时候落到自己片区,这不,又来一个大省,5月30日,湖南省卫计委发布了《湖南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通知,其中明确只有具备以下条件的才可以输液,达不到标准的禁止一切静脉给药服务:


一、村卫生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提供静脉给药服务


  1. 具备独立的静脉给药观察室及观察床,且观察室的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2. 配备常用的抢救药品、设备及供氧;

  3. 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

  4. 开展静脉给药服务的村卫生室人员应当具备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能力;

  5. 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ps: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到如果达到输液条件,就必须要有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这些面积加一起也要60~100平米,对于普通村卫生室来说很难达到,也没有资金去扩建;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设备这些更是很难齐全,这样大部分医生都会为了保险起见(万一出事故,赔!)自动放弃输液这块业务。


二、村医接种疫苗难上难


文件中湖南除了对村卫生室输液有要求,还对村医接种疫苗、补助发放、养老做了规定:


预防接种规范,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为预防接种单位的村卫生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村卫生室人员接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接种培训并考核合格;

  2. 具有符合疫苗运输、储存的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3. 自觉接受所在县级疾病预防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所在乡镇卫生院的监督,人员培训和对冷链设备的管理和指导;

PS:自从疫苗事件后,国家卫计委已经发文禁止村卫生室接种疫苗服务,所以上三点接种疫苗条件建议广大村医别进行挑战了。


三、公卫补助、基药补助发放时间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基药补助经费应在每年6月30日前发放50%,剩下百分之50留作绩效考核发放。 


PS:文件明确每年补助经费在6月30日前发放一半,所以再有几年都没拿过一分补助的朋友们,要留意发放时间,维护自己权益。


四、满60周岁村医给以补助,每月60~120元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O14〕102号)


补助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曾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含 5年)以上;

  2. 2014年9月30日前离开乡村医生岗位(以后年度新增人员须为上年12月31日前离开乡村医生岗位);

  3. 截至2014年9月30日,已年满60周岁(以后年度新增人员须为上年12月31日前已年满60周岁);

  4. 持有有效的乡村医生证明文件或持有其他能证明其曾经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证明材料。


补助标准


(一)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5至 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


(二)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


(三)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12年以上(含12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今后可视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适当调整补助标准,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在不低于省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地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