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规范化卫生室

2016/5/9 9:20:01来源:村医导刊作者:薛 寒 周 垚

村村都有规范化卫生室

 

近日,陕西省卫生计生委、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陕西省健康扶贫实施方案》,对该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方案》提出,该省要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通过分期分批轮训乡村医生,5年内使每名乡村医生接受3个月以上的培训,到2020年保证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毕业水平的乡村医生。同时,还将通过落实乡村医生报酬待遇,提高补助标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与此同时,《方案》要求,该省将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施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使每个贫困县达到“三个一”目标,即每县至少有1所二级甲等的公立医院(含中医院),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规范化卫生室。中医医院要突出中医特色,加强专科建设,县医院、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乡村医生能够运用中医诊疗手段诊治常见病多发病。

 

个个医学生都诚信履约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在保障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合法权益的同时,要加强对其履约的管理;拒绝履约的免费医学毕业生,5年内不得应聘全省行政范围内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根据《通知》,在免费医学毕业生的就业安置方面,按照入学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根据县域行政范围内乡镇卫生院空编空岗情况提出具体安置意见,经县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免费医学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通知》明确,免费医学毕业生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期间,纳入编制管理;服务期满不再留用的,相应退出编制管理。

 

《通知》要求,各级部门在落实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教育培训、职业发展等各项政策措施,保障免费医学毕业生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对免费医学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将履约情况纳入医师诚信管理,并记入人事档案。拒绝履约的免费医学毕业生,5年内不得应聘全省行政范围内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