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门营业,还能开处方!村卫生室被5倍罚款

2024/9/26 9:26:47来源:儋州市融媒体中心等

一村卫生室当日未开门营业

却在当日录入了电子处方36人

这是否合不合规,有何猫腻?


确实有猫腻,经医保部门调查核实,该村卫生室负责人承认存在伪造电子处方套取医保基金的违规行为,


最终,该被责令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1529.56元(市医保中心已拒付该村卫生室2020年11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账金额,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2个月,故该村卫生室未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1529.56元),并处骗取医保基金5倍罚款7647.8元




案 情 回 顾




2020年11月9日上午,市医保中心实地检查该村卫生室,发现该村卫生室未开门营业。


2021年1月21日,检查组再次实地检查该村卫生室,调取2020年11月9日医疗门诊日志和电子处方进行核查,发现该村卫生室医疗门诊日志无病患登记记录,但当日却录入电子处方36人。


经调查核实,2020年11月9日,该村卫生室存在伪造电子处方套取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金额2647.43元(其中医保基金统筹支出金额1529.56元)。村卫生室负责人承认该村卫生室存在伪造电子处方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事实。医保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骗取医保基金5倍罚款7647.8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虚开治疗处方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的事情,在基层时有发生,有的人就是抵不住金钱的诱惑,最终犯下错误,受到重罚,甚至锒铛入狱。


此前媒体报道,一男子虚开治疗处方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最终获刑。该男子利用其担任崇仁县某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师工作便利,要求患者将医保卡放在服务站保管,后多次以虚开治疗处方的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


期间,顾某虚开夏某、徐某、余某、周某四位患者处方,共计骗取国家医保基金37851.36元。


崇仁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国家医保基金人民币37851.3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判决顾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依法没收上缴其全部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