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诊所使用这类药被立案查处!

2024/6/3 10:29:05来源:定南发布

为纵深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改、深入改、彻底改、改到位,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近期,定南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在排查整治行动中,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历市镇某卫生所的中药房内展售的“龟鹿二仙膏”中成药超过有效期,某牙科诊所的药品柜内展售的“复方盐酸阿替卡因注射液”麻醉药超过有效期,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上述2种药品,并分别对上述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一、历市镇某卫生所使用过期“龟鹿二仙膏”中成药案


2024年3月18日,执法人员对历市镇某卫生所进行药品专项整治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在该卫生所2楼药房的药柜上标示名称为“龟鹿二仙膏”的药品1盒已超过有效期,现场当事人未提供上述药品的购进票据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经查实,上述标示的“龟鹿二仙膏”超过有效期即为劣药,且来源不合法,涉案货值金额共计85元,当事人使用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鉴于当事人系首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且涉案药品风险性较低,未造成危害后果,并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依据《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减轻行政处罚清单(1.0版)》相关规定,其适用减轻处罚的情形,因此,经案件审理组集体讨论同意,予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某牙科诊所使用过期“复方盐酸阿替卡因注射液”麻醉药案

     

2024年3月19日,执法人员对某牙科诊所进行检查,在其“诊室一”和“儿童诊室”的药械柜内均发现标示为“复方盐酸阿替卡因注射液”的药品共计44支超过有效期。

经查实,上述标示的“复方盐酸阿替卡因注射液”超过有效期即为劣药,且来源不合法,涉案货值金额共计323元,当事人使用劣药(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鉴于当事人系首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且涉案药品风险性较低,未造成危害后果,并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依据《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减轻行政处罚清单(1.0版)》相关规定,其适用减轻处罚的情形,因此,经案件审理组集体讨论同意予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药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民生安全。公众如果发现药品过期等涉及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违法行为,可以向县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或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