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用药安全”频频出问题,官方终于出手了!

2021/5/11 9:42:58来源:基层卫生健康

近期,基层医疗机构因为药品过期、存放不合规范等问题被罚的新闻频现,为解决基层用药安全问题,郑州市政府终于出手了!


日前,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了《2021年郑州市基层诊所标准化药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在郑州全市选取200家基层诊所(卫生所),完善设施设备,建成标准化的药房,进一步消除药品风险隐患”,同时《方案》透露,“今年通过验收符合标准的基层诊所,还能获得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


过期药频现,多地基层医疗机构被重罚


案例一:销售过期药品收入8元,被罚十万


时间:2020-10-20

地点:广东省茂名市


案件:茂名市老科协医疗门诊部使用的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所指的劣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


一、没收劣药“特一牌 卡托普利片”(规格:25mg*100片;生产批号:20170801;生产日期为2017年08月11日;有效期至2020年07月31日)1瓶和“民生牌 消旋山莨菪碱片”(国药准字H33021706;规格:5mg*100片;生产批号:T18D066;生产日期为2018年04月04日;有效期至2020年3月31日)1瓶;  


二、没收违法所得8元; 


三、罚款100000元。


案例二:药品过期、存放不合规,被罚12万


时间:2021-2-16

地点:山东烟台


案件: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栖霞市仁*内科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在该诊所内货架和柜台上发现9种药品超过有效期,且与合格药品混放在一起,现场未设置不合格药品相关标识。


经立案调查认定:该诊所“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9种共53盒;


二、并处罚款人民币12万元


案件三:销售过期药品和过期医疗器械,被罚36000元


时间:2021-3-30

地点:四川省射洪市


案件:执法人员在射洪市东岳镇玉屏山村卫生二室药柜及治疗室治疗台上发现超过有效期药品:阿胶、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属于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及及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给予该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


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卫生室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引流袋,也属于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的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给予该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

  

综上,射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你行政处罚如下:


一、没收被扣押的阿胶177克、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3瓶、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1袋、引流袋1袋;


二、罚款人民币36000元。


官方明确药房建设标准,

解决基层用药安全问题


销售过期药品不管是无心之失,还是黑心逐利行为,均反映出基层医疗机构存在药品管理不规范问题。其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1、医疗机构医生没有药师资质,缺乏药学知识;


2、基础设施较差,缺乏相关存储条件;


3、管理有漏洞,缺乏健全制度及有效监督。


所以,郑州市政府官方出面,制定药房建设标准有利于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用药,保障用药安全。“基层卫生健康”也从郑州市政府官网找到了标准化药房验收的标准,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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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商报、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官网、郑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