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政府纷纷发文,全国性医疗卫生整改行动来了......

2021/5/10 9:37:26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红杏e生

近日,为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委《关于反馈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意见的函》(国卫监督函〔2021〕48号)要求,各省纷纷发文,落实整改行动。

4月20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国家卫健康委等7部委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青海省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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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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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两个省级文件可以看出,这是在落实前不久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反馈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意见的函》(国卫监督函〔2021〕48号)要求,旨在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对督察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全面组织整改。

可以说,这又是一场针对全国医疗卫生行业大整改行动,不止是四川、青海,其他省份或许也已经(即将)在落实这次行动。

那么,在这场即将到来的全国整改行动中,基层医疗机构或者基层医生该注意哪些要点,又该如何做好自检自查,避免在行动中中枪。

经梳理上述两个省级文件,红杏e生现为大家整理要点如下:


疫情防控不放松


在四川、青海的文件中指出,在国家的督察中,两地都存在医疗机构在发热门诊选址设置、分区通道和通风换气上,未严格执行相关要求,预检分诊未按规定配备专业人员,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储存、转运以及污水处理等方面不规范。对新冠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演练做得还不到位,院内感染防控和个人防护有待加强。

针对这个问题,在新冠疫情危机并未解除的当下,基层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做好预检分检工作,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传染病筛查、防控和救治水平,严格控制院内感染。同时要做好医疗废弃物综合管理,及时发现院感管理漏洞,完善院感防控措施。


规范病历书写




病历书写不规范的问题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在四川、青海两省的文件中都有提到这个问题。不只是文件提到,而且因为病历问题,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往往会处在非常被动的局面,基层医生因为病历问题被处罚的事件也是时有发生。

所以在上述两省的省级文件中提到,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医疗文书书写管理,将文书书写不规范纳入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

作为在诊所、卫生室从业的基层医生来说,我们主要要做好门诊病历的书写,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病历记录要及时完整,对于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要认真填写完整;每次就诊均应填写就诊日期(年、月、日),急危重患者应注明就诊时间(年、月、日、时、分),时刻按24小时计;儿科患者、意识障碍患者、创伤患者及精神病患者就诊须写明陪伴者姓名及与患者的关系,必要时写明陪伴者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电话;患者在其他医院所作检查,应注明该医院名称及检查项目和日期。

2、记录须在采集病史及体格检查后,经过综合分析、加工整理后书写。所有内容与数字须确实可靠、简明扼要,避免含糊笼统及主观腱断;对阳性发现应详尽描述,有鉴别诊断价值的阴性材料亦应列人。各种症状和体征应用医学术语记录,不得用诊断名词。病人提及以前所患疾病未得确诊者,其病名应附加引号。对与本病有关的疾病,应注明症状及诊疗经过。

3、记录要求字体端正清楚,不可用草书及杜撰怪字,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能有伪造、篡改记录的行为, 禁止刮、粘、涂、贴的方法修改病历。

规范行医,不非法骗取医保基金


在四川、青海两省的文件中提到,要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以及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卫生健康、公安、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人信息共享,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人,依法依规按程序采取失信惩戒。加强公安、卫生健康、药监、医保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涉嫌骗保、非法行医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的协作机制,切实增强联合惩戒效能。

从中可以看出,作为医务人员来说,就要在工作中依法行医,规范诊疗行为。特别要注意的是,时下各地正在严打各种违规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各定点基层医疗机构要格外留心,以免被查处,背负违法犯罪的恶名。

从近期各地曝光的基层骗保的典型案例来看,基层医疗机构主要要规避以下以行:串换药品、医疗文书缺失;频繁刷卡、药品价格虚高;虚开处方;套取门诊统筹基金;多笔单次大额处方;套用他人医保卡进行门诊统筹结算、一人开药,多人结算、范围外药品纳入报销以及收费不规范等。


其他应该规避的行为


此外,两份文件还各自提到下述问题,基层医疗机构也应当留意规避。

民营医疗机构名称规范问题。四川省文件指出,民营医疗机构冠名中含行政区划名称的情况,依法责令更名整改。对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清理整顿违规使用知名医院相关字词专项行动。

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存在夸大宣传的问题。医务人员对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知晓程度较低,依法执业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写在最后


基层行医已是如履薄冰,如果再犯上事,被罚款乃至获刑,将会是雪上加霜。基层行医,不要求大富大贵,但求平平安安。这就要求我们在自己的日常工作中,在法律和政策的范围内严格执业规范,科学合理用药。

希望在即将到来的全国大整改行动中,基层医生都能做好自检自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顺利通过各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