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在全民健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当前防控新冠肺炎的严峻斗争中,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疗法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也让更多人看到了中医药的价值。在民间有很多优秀的中医人,喜欢中医,学习中医,致力于发扬中医。但是,也有那么一部分人以为中医好赚钱,趁机而上,冒充中医,假借中医之名给人看病。
这两日有媒体报道了这样一个“事件”:尿毒症患者在私人诊所死亡,广州一“老中医”非法行医获刑三年。那么,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据新快报相关报道,事情经过如下:
陈某,尿毒症晚期患者,于2016年6月患了尿毒症,一直在医院进行治疗。
2018年9月21日,陈某经人介绍认识了60多岁的何某,当时何某的微信名字是古国医堂。陈某将病情和病历通过微信反映给何某,何某问了一些情况之后表示有办法治疗。
2018年10月1日,陈某欲找何某当面治疗,何某称陈某现在身体不行,并寄了药水给陈某日常饮用,并表示如果信任他,就要按照他的治疗方案去做。陈某相信了。
2018年10月30日,陈某和家人来到何某的私人诊所(在一个出租屋里)就诊,接受何某的治疗。而据陈某妻子所说,所谓的治疗是“喝煲好的中药,并且要喝到上吐下泻,何某称这是正常的”。
2018年11月14日,陈某在何某私人诊所治疗期间死亡。经鉴定,陈某系在尿毒症的基础上,因大量摄入水,引起多器官高度水肿、功能障碍而死亡。
经警方调查,陈某和何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证实,何某要求死者陈某发其舌苔照片、了解其每天的排尿情况,许诺为其制定诊疗方案,唆使死者放弃西医治疗、放弃血透而改用其生态水治疗,要求死者大量喝水等聊天信息。而何某并不具备医师资格或医师执业资格证,只有《高级健康管理师证》和《高级营养师证》。何某还称 “陈某来找我的时候就已经是尿毒症晚期。我没有医治陈某,只是建议陈某喝有利尿、消肿和排毒效能的药水。”
这个案例中,虽然一审法院基于“司法鉴定意见书未能得出被告人何某的行医行为是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未认定何某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但何某没有行医资格,假借中医之名让死者大量喝 “治疗药水”,这一事实是证据确凿的,他的非法行医行为对陈某的死亡是存在一定促进作用的。
案例中这个所谓的“老中医”,不是中医,更不是医生。也不知道是凭借着什么样的勇气来“行医治病”,根本就没有把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眼里。按照常理,面对尿毒症这样的重症患者,正常的基层医生接诊不了也不敢接诊,都会劝说患者到正规医院去治疗。而这种“冒名医生”“假中医”,实在是坑了不少人。
近日,泾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批涉嫌销售假药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吴某通过微信冒充中医,自称是“中医古法秘方”,通过微信聊天取得受害人的信任,然后把“膏滋”、“金丸”、“白丸”等药品名义以200元至500元的价格出售销售给受害人。后经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涉案药品认定,吴某等人销售的“膏滋”、“金丸”、“白丸”等三种产品均属非药品冒充药品,为假药,其制作成本低廉。
这类“假中医”,坑了谁?
一是坑了病患。“假中医”打着中医古方秘方的旗帜招摇撞骗,治不了患者的病,还从患者身上牟取利益,甚至是让患者延误了治疗期害了患者。
二是坑了真正的中医人。这类人在无形当中败坏了中医的名声。患者若是在这类“假中医”或者“骗子中医”身上吃了亏,恐怕对真正的中医也会产生排斥,不再相信中医。这种就是中医人队伍中隐藏的毒瘤。
对于普通患者来说,若想寻求中医诊疗,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挂羊头卖狗肉”的骗子骗了,尽量到正规的中医院或中医诊所/中医馆就诊。
中医药的发展需要放开,但这个放开不是毫无限制的放开,该有的“条”“框”还是必须要的,比如说准入资质。对于这种假冒中医、利用中医药行骗的行为,一定要严厉打击,才能净化中医药发展环境,让中医药更加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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