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村医被判刑,这样的事情千万不能做

2017/9/20 16:33:00来源:村医之家作者:牛银朋

李大夫被劝退


63岁的李大夫,是李家村的老村医。2016年年底,所有的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换证,按照卫生院的规定,李大夫的年龄和各方面条件均达不到要求,被卫生院劝退。但是,李大夫在没有享受到相关待遇之前,还不想轻言退出,而且,想到“肥水不流外人田”,李大夫提出了让自己在家务农的儿子小良继承家业的想法。


小良租赁证件行医


小良是高中毕业生,在家务农,受环境的熏陶,喜欢看医学方面的书籍,平日里偶尔帮帮李大夫的忙,稍懂一些头痛脑热的治疗方法,对药理知识也是一知半解。可要继承父亲的村卫生室,显然,这些远远不够。


为了让儿子拿到资质,李大夫通过熟人介绍,租赁了一个助理医师资格证,便让小良在自己的家里名正言顺地开始了村医生涯。


小良行医出事


毕竟本领有限,小良很快尝到苦头。就在不久前的秋忙季节,村里的一位大娘来到卫生室告诉小良说,家里没有别的劳力,又到了秋忙,让小良给她输一些滋补性的中药注射液,以应付秋忙。不料,小良在为大娘输注液体的过程之中,大娘突然发生了心脏骤停,继而不省人事,随后李大夫和小良积极抢救,并呼叫了120,但悲剧还是发生了。小良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刚刚开始工作就出师不利,并摊上大事。


诊所被查封,王大夫被判刑


事后,小良的村卫生室也被相关部门调查,在调查的过程之中,小良租赁助理医师资格证进行医疗活动的真面目也被揭穿,小良本人和租赁证件的王大夫一并被相关部门带走,并送上法庭。


在庭审现场,主审法官认为,小良不具备行医资格,通过租赁证件的方式,非法开展明令禁止村卫生室进行输液的医疗活动,造成她人死亡的事实。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判处小良赔付死者家属10万元的精神赔偿金,并对小良处以五年有期徒刑的处罚。


助理医师王大夫,明知小良不具备资质和能力,依然将助理医师资格证件租赁给小良帮助其进行相关医疗活动,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严重违反了《执业医师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判处王大夫两年有期徒刑,并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两年之内不得从事医疗活动。


租赁证件行医不可取


这是发生在我们邻村的一件真实事情,身陷囹囵的小良和助理医师王大夫悔恨不已,不断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自责。但是痛定思痛,他们给死者本人及家属造成的伤害也是不可挽回的。


正是因为他们的违规行为,才导致了后面一系列事情的发生。这也给我们所有的医生同仁敲响警钟,租赁证件进行医疗活动的行为不可取。


众所周知,《执业医师证书》是国家对医生医疗技术的认可,是判定医生是否具有从业资质的不二标准,是医生执业必不可少的重要文书,没有获得《执业医师证书》的人,租用证书进行相关医疗活动,就是非法行医,作为医生,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


而“村医”小良和助理医师王大夫,明知这样做不但违规而且违法,但却为了各自的利益,却置法律于不顾,依然愿意走钢丝,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作者:牛银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