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站规范化建设仅完成4.6%

2016/10/17 8:54:12来源:南方村医作者:江玲

近日,省卫计委办公室发来《关于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披露了我省17个涉农卫生工作地级市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政策落实情况。


通报显示,截至8月20日,全省共有村卫生站24309间,基本实现“每个村卫生站至少应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但其中不达标需要建设的有14912间。各市累计投入村卫生站建设资金1.2645亿元,已完成公建规范化建设的村卫生站共692间,占比为4.6%,与2016年底省强基创优行动计划要求的完成20%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未完成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的地区中,有40个县(市、区)村卫生站建设进度为0,其中潮州全市建设进度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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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归公

广珠村医纳入卫生院编制
 
        为提高村医的工作积极性和卫生站的服务能力,2015年9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我省将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准入、退出、管理考核和待遇保障机制,要求相关地市加快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逐步将村卫生站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驻机构。方案实施一年来,村医们普遍关心的问题是否有了答案?
 
        通报显示,截至2016年8月20日,17个地市中,除河源市外,其他16市均已出台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河源、梅州、汕尾、潮州等4个市未报送本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河源、梅州未报《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报送表》。
 
        广州市花都区、黄埔区、南沙区、增城区已有681名村卫生站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职工待遇,其余由镇卫生院聘用的村卫生站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按规定参加社保。
 
        珠海市则在镇卫生院核定编制内实行全员聘用制,全体镇村医务人员在镇卫生院和各农村卫生服务中心之间有序流动、定期轮岗,镇卫生院建立岗位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广州、珠海还率先对村卫生站实行紧密型镇村一体化管理,将村卫生站作为镇卫生院的派驻机构,同时将卫生站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已出台方案的地市均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在岗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机制。其中广州市该项政策已落实,其他各市正在有序推进。广州市各区村卫生站在岗的卫生人员共1836人,全部由镇卫生院缴纳社保参保费用或由财政给予参保费补助。

财政补助

提高在岗村医收入
 
        目前,村医收入主要有三大来源,即省每年对卫生站的1万元补助、公共卫生补助以及药品零差价后财政补助的诊疗费。通报明确,将加快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以及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全部用于乡村医生。
 
        在此基础上,为提高村医待遇,广州市实施了北部山区乡村医生岗位津贴制度,2015年核定的8个北部山区镇卫生院在编的124名村卫生站乡村医生,按月享受市、区两级财政发放的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全市统一补助标准为不低于每人每月500元,花都区财政另增加补助250元,增城区财政另增加补助200元。
 
        惠州市财政对中专、大专和本科毕业的乡村医生每月分别补助100元、200元和300元,护士、护理师和主管护理师每月分别补助600元、700元和800元,到困难村卫生站工作的医生和护士每月再补助200元。
 
        江门市在2015年起对每个行政村卫生站医生额外给予一定的补贴(东部三区一市每站每年5000元,西部三市每站每年3000元),提高农村卫生站医生合理收入,吸引年轻的、医疗水平高的医生留在农村,服务农村。
 
        落实村卫生站多渠道补偿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补助我省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3530万元。基药补助资金由各市分配使用,但在各市自查报告中,均未上报具体使用情况。

定向培养

依托学校储备人才
 
         2015年,全省17个涉农卫地级市在村卫生站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共6294名,占乡村医生的比例仅为20.2%,其中执业(助理)医师数比例最高的前5名是珠海(57.8%)、汕头(37.9%)、惠州(33.4%)、广州(32.3%)、梅州(26.5%)。村医培训仍然是提升卫生站服务能力的重中之重。
 
        目前,广州市委托广州市医师协会开办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组织三级医院的专家为准备参加考试的乡村医生提供免费培训,并利用城乡医院对口帮扶活动的有利条件,选送乡村医生到对口的城市三级医院进修学习。茂名市也明确了村医培训教育的内容,包括集中学习、到上级医院进修、外出培训、远程继续教育等。
 
        为村医队伍吸纳新鲜血液,定向培养年轻村医成为主要途径。为此,珠海市将乡村医生培养纳入全科医生培训计划。韶关市则委托韶关学院医学院培养一部分临床医学专业3年制专科学生,对于承诺毕业后回村卫生站服务8年以上者,免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


        江门市也按照“县聘、镇管、村用”的原则,在江门中医药学校定向培养村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5000元/年的生活补助。

存在问题

重点政策实施缓慢

        2015年,省卫计委、省发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关于做好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计划用3-4年时间对全省村卫生站进行规范化建设。
 
        通报显示,截至今年8月,17个地级市中,除河源、梅州、潮州外,其他14个市均出台了地市一级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广州、珠海两市以及河源市源城区已完成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惠州、清远两市计划在今年内完成本市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其他市均计划在3-4年内完成。全市进度为0的潮州有村卫生站1198间,需要进行规范化建设的有867间,本年度已安排用于村卫生站建设的资金为0元。
 
        通报称,多地实施方案已出台,但各项重点政策措施的实施进度缓慢,特别是规范乡村医生的人事管理、建立健全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建立健全在岗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机制、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以及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等工作,进展缓慢。
 
        按照2016年相关工作计划及医改要求,省卫计委还下发了《关于开展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从今年起对此项工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连续两年进行督查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