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临床工作中,医生每天都要面对复杂的病情和艰难的抉择。最近,某市卫健委公布的一则处罚案例,再次让“知情同意”这一老生常谈的话题走到台前,引发了医护群体的深思。
近日,某市卫健委发布了一条非法行医行政处罚通知:医生在使用西地兰时未向患者告知医疗风险而面临了行政处罚。具体内容如下: 里面提到:3名医生为患者使用去乙酰毛花苷(俗称西地兰)时未告知医疗风险、替代方案,也未取得患者书面同意。 对于以上3名医师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师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另案查处。 处罚依据是,乙酰毛花苷,也就是西地兰,属于毒性药品,使用该药属于特殊治疗。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关于“特殊治疗”的解释,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为“特殊治疗”。 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进行了警告并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于3名医师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师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另案查处。 此事一出,受到了全网关注! “西地兰是一种强心苷类药物,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心力衰竭以及某些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不过使用时需要注意其毒性反应。”中国中药协会合理用药专委会常务副主委康震告诉记者。 康震介绍,西地兰常见的毒性反应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胃肠道反应,这是比较早出现的毒性症状,如恶心、呕吐、食欲缺乏等。二是神经系统反应,患者可能会出现头痛、头晕、视力模糊、黄绿视等。三是心脏毒性反应,这是最严重的毒性反应,可出现各种心律失常,像室性早搏、二联律、三联律等,严重的会出现室性心动过速,甚至心室颤动,导致患者死亡。 “医师使用这种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证,用于心力衰竭、室上性心动过速等情况。在这个案例中,该种药物被认定为‘特殊治疗’药物。如果医生没有按照规定告知医疗风险、替代方案,也没取得患者书面同意就使用,这违反了医疗管理相关规定,存在医疗程序不合法的问题。”康震说道。 那么,未签署知情同意书,是否构成"非法行医"? 未签署知情同意书不等于"非法行医",但依然属于违规行为,医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法行医"在法律上特指无医师执照、无行医资质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与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然而,知情权是患者最基本的权利,医务人员有义务在使用特殊药物前向患者说明用药风险、预期收益及替代治疗方案,并取得书面同意。 医法汇创始人、律师张勇告诉记者,保障患者的知情权,这不仅是医务人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患者治疗就医的基本权利。 张勇进一步提醒,实践中存在一种极为常见的误区:医生即便已经口头告知患者风险,甚至患者当场表示同意,但若未将知情同意的完整过程记录于病历之中,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这份"告知"在法律上便可能等同于从未发生。"很多医生觉得说了就行,但说了不写,等于没说。"张勇强调,规范、及时地书写病历,既是依法保障患者权益的必要手段,也是医生在医疗纠纷中自我保护的重要凭证。
张勇建议,医生在使用西地兰时应该向患方告知并取得知情同意,因为患者有权利知道使用药物可能带来的风险、收益以及替代治疗方案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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