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些药物需要首剂减量

2019/10/9 10:19:08来源:村医之家作者:王树平

与“首剂加倍”相反,有些药物根据其作用特点必须采取首剂减量的给药方案。这是因为有些药物作用较强烈,首剂药物如按常规剂量给予可出现强烈的效应,致使患者不能耐受,临床上称之为“首剂效应”或“首剂综合征”。


常见需要首剂减量的药物


临床上常见需要“首剂减量”的药物有:


1.a-受体阻滞剂降压药。这一类药物也用于治疗前列腺肥大。而当α-受体阻滞剂与β受体阻滞剂(如心得安、倍他乐克等)或利尿剂(如氢氯噻嗪等)合用时,易发生首剂反应,患者会相继出现眩晕、心悸、出汗、虚弱、恶心、视力模糊等症状。反应严重的病人可出现血压迅速下降、意识丧失、心动过缓、心力衰竭等症状。如果抢救不及时,可引起死亡。


另外,首次服用α-受体阻滞剂的剂量越大,首剂反应的发生率就越高。


因此,为减少这种首剂反应的发生率,患者在服用α受体阻滞剂时应注意以下事项:①首次用药应该减量,一般为常规剂量的1/4~1/2。然后根据病情的需要,再逐渐增加用药剂量;②病人在服用α-受体阻滞剂时,应该避免与β受体阻滞剂和利尿剂联合用药,如果因病情需要,病人在服用α受体阻滞剂时必须须联合用β受体阻滞剂或利尿剂,应在医生和药师的监护下应用。


2.治疗心力衰竭药。如洋地黄类正性肌力药物(口服制剂主要是地高辛,静脉制剂主要是西地兰),洋地黄类治疗量与中毒量相近地高辛的治疗浓度为0.5~2.0mg/ml,平均为1.4mg/ml,治疗窗窄。其在1.5~2.0mg/ml以上时,其正性肌力作用不再增强,而盲目增加剂量只会易引起中毒,尤其是有些中毒者与非中毒者的血浓度常有重叠,因此须从小剂量开始。


3.降压药。如心痛定(硝苯地平片),也可发生首剂反应,其主要表现是:头昏、头痛、恶心、心悸、面色潮红等。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如卡托普利、依那普利、苯那普利、培垛普利、雷米普利等)和血管紧张素II受体阻滞剂(氯沙坦、缬沙坦等),与利尿药、其他抗高血压药或包括可降低血压的乙醇等试剂合用时,可能出现过度性低血压。因此,有些患者服用这类药物是,须首剂减量。


4.甲状腺激素。如优甲乐,对心脏功能不好或高龄患者,如果一开始就服用较大剂量,有可能会引起心绞痛,用药初期需要从小剂量开始。


5.他汀类降血脂药物。对患有冠心病、急性冠脉综合征、糖尿病及伴有多个心血管高危因素的患者来说,首剂效应其反应的发生率与用药的剂量有关,开始用药的剂量越大,首剂反应发生率越高。因此对于具有这种性质的药物,其用量应从小剂量开始,根据病情和耐受情况逐渐加大到一般治疗剂量,较为安全。


6.治疗类风湿关节炎药。如柳氮磺吡啶等。药品说明书要求,初始剂量为一日2~3g,分3~4次口服,无明显不适量再渐增至一日4~6g,待肠病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至维持量一日15~2g。


首剂减量药物的共同特点


需要首剂减量药物的共同特点有:


·治疗窗比较窄的药物;


·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且剧烈,致使患者不能耐受;


·需要长期使用的药物,服药量需要从小剂量开始;


·用药对象是老年人、儿童、孕妇及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因为老人、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及肝肾功能不全者的肝肾功能更易受到药物影响,对药物的代谢和排泄等功能减退,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正常人高,为慎重起见最好从小剂量开始。如60岁以上老年人的用药剂量为成年人的3/4,而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应当以成年人的1/2或1/3为起始剂量。


总之,为了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临床在合理选择药物的前提下,还应注意做好首剂用药的“加”“减”法。


“加”是在用药安全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提高药效;“减”则是在保证用药有效的基础上提高用药安全性。


首剂“加”“减”法的应用,必须根据患者生理病理状况、药物性质、疾病的程度以及药品说明书指导而定,不能自行盲目地做“加”法或“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