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草药无毒、无不良反应的传统理念面临挑战!

2017/7/21 11:50:38来源:村医之家作者:陈信义

近些年来,基于中药分析、中药化学、中药药理学研究成果以及临床检验水平的提高,中药导致的肝肾功能损害成为医患共同关注的热门话题。据不完全统计,可以导致肾功能损害的动物、植物和矿物质中草药共达30余种;导致肝脏功能损害的中药也有20余种,有些还是临床常用的中草药。


如此多的中草药可导致肝肾功能损害,给中医临床治疗疾病带来了许多困惑和迷茫。为此笔者结合临床用药经验谈谈对中药导致肝肾功能损害的理解和认识。


中草药并非全部无毒


在大多数普通百姓眼里,应用中草药治疗疾病属于绿色疗法。因为中草药取之于天然,即使较长期临床应用也不会产生明显毒性。但越来越多的动物实验或临床观察表明,中草药也有一定毒性,有些中草药毒性还非常明显。


一直被称为中药上品的何首乌(功效:补肝肾、补血、乌发),目前临床应用非常慎重,用药剂量不应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剂量,用药时间也不超过2周。如果超剂量和超时间应用就会出现肝脏功能损害,临床表现有身体疲乏、食欲不振、巩膜黄染、转氨酶升高,如不及时治疗,就会发展为重症药物性肝炎,甚至威胁生命。


川楝子(舒肝、行气止痛)常用于胸胁、脘腹胀痛,疝痛治疗,但长期和超剂量应用就会使谷丙转氨酶升高(中毒性肝炎)。


一些临床常用的中草药如栀子(清热解毒)、补骨脂(补肾)、款冬花(止咳)、山豆根(清咽)、苍术(祛湿)、苍耳子(通鼻窍)、土茯苓(除湿、解毒、通利关节)、青黛(清热解毒、凉血消斑)等超剂量或超时间应用也会导致药物性肝炎。


有些中草药不但具有肝脏毒性,还具有肾脏毒性,如补骨脂、川楝子、山豆根等。


具有泄火利水、通利血脉的关木通因为含有马兜铃酸可导致严重的肾功能损害,而被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停用;木防己(行水,泻下焦湿热)也被证实有严重的肾功能损害;天花粉(清热泻火、生津止渴)、柴胡(解表退热、疏肝解郁、升举阳气)、威灵仙(祛风除湿,通络止痛)、蜈蚣(驱风止惊、通络止痛、解毒散结)、虎杖(清热解毒、活血通经)、泽泻(利水、渗湿、泄热)、白果(敛肺定喘、止带浊、缩小便)、厚朴(燥湿除满、下气消积、消痰平喘)、水蛭(破血逐瘀、通经消癥)、槟榔(杀虫、消积、下气、行水)等常用中草药不恰当使用也会导致肾功能损害。


除中草药单药外,一些中成药如“龙胆泻肝丸(关木通的肾功能损害)”“克银丸”和“复方青黛丸”(土茯苓、青黛的肝功能损害)等也不能长期服用。
因此,中草药无毒、无不良反应的传统理念正面临挑战和改变。


中草药有毒但并非不能用


中草药治疗疾病是基于传统中医药理论,从个体差异、医者经验出发,结合现代研究成果的高度体验和实践过程。


传统中医药理论是指在辨证施治理论指导下,病、证、方、药相互对应,这里重点强调病、证、方、药的统一性和关联性,还要特别注意中草药的性味、归经、功能以及配伍之间的相须(相互配伍增强效果)、相使(提高主要药物疗效)、相畏(一种药物的毒性被另一味药物所减轻或消除)、相杀(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不良反应)、相恶(2种药物合用,一种药物与另一种药物相作用而致原有功效降低)、相反(2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毒性反应或不良反应)等关系。


按照上述中医药理论,就能够灵活组方遣药,并取得良好的临床疗效;反之,就疗效差,无效,甚至会产生毒性作用。


个体差异关系到患者体质、疾病、喜恶等等。例如,过敏体质患者对花粉类、动物蛋白敏感性强,容易产生过敏反应,轻者可见皮肤过敏,严重者可以出现脏器功能损害;慢性肝病、慢性肾病患者解毒与排毒功能较差,有毒中草药会加重肝肾功能损害;有癖好习惯的患者应用不喜欢或憎恶的中草药就会出现胃肠道反应,影响消化功能,甚至导致严重的脏器损害。


医者经验是临床处方用药的关键。如有的医生用大剂量附子、生半夏作为抗肿瘤治疗时,往往疗效很好,但对预期性不良反应要先期告诉患者,并指导煎煮方法,就不会出现不良反应;又如生半夏、生南星有明显的毒性,但配上生姜就会减低毒性。尽管中医药古籍已有记载,但临床还是要靠医生的用药经验法选方治病。


临床医生在用药过程中,除按照传统中医药理论外,还要结合现代研究进展,这样才能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性。


在中医药历史记载中,尽管有神农尝百草未发生过中毒的故事,也可能是因为服药量少或时间有限等原因。但毕竟科学在发展,我们要相信科学、尊重科学,一些过去认为无毒性的中草药,经现代分析研究的确含有毒性成分,甚至毒性很大,尤其是长期应用时,会产生不可逆的脏器损害。


所以,在当今医疗实践中,首要考虑患者用药的安全性,保证临床用药不会对患者造成机体伤害,以免导致医源性疾病。


有毒中草药应用注意事项


尽管一些中草药及其单体成分或有效成分动物实验、临床观察具有一定或有很大的毒性。但也不能因为有毒性而导致临床用药缩手缩脚,给临床疗效带来限制,使一些具有良好疗效的中草药失去了特有的优势。


因此,笔者认为,只要按照中医药理论、尊重科学知识、遵守法律规范、留心观察病情就可以杜绝中草药导致的肝肾功能损害。这里特别提出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①除非有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否则严谨带有十九畏、十八反的药物处方或具有限制性毒性中草药处方,如十八反中的半夏与乌头、人参与藜芦,十九畏中硫磺与朴硝、丁香与郁金,有明确报道或明文禁用的木防己、木通、生首乌等。


②中草药临床应用并非越久越好,应按照疗程用药,杜绝有毒中草药连续服用。在临床上有毒中草药用药宜在2周以内,>2周用药要密切观察服药后病情变化,或定期检查血、尿、便常规,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并给予相应治疗。这里特别提醒一些慢性病,如恶性肿瘤康复期、心脑血管疾病、免疫性疾病、糖尿病等均是长期服药且又是容易出现脏器损害的高危人群,治疗要拟定疗程,依据病情定期更换处方,必要时可以采用间断性给药方法。


③对具有毒性、国家明文规定有毒性或文献报道(特别是临床报道)有毒性的中草药,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剂量使用,不得超剂量用药,如雄黄、砒石、蜈蚣、水蛭、附子、生半夏、天南星等。


④提倡使用经方、经验方,因为这些方剂已有很长时间的临床应用,有些甚至千年以上,一般相对安全。慎重应用大处方,尤其是大剂量单味药,因为大处方中各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还是未知数,长期服用会带来潜在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