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在镇上药店坐诊被处罚!场所无证、人员无证,双重违法!

2026/5/19 9:20:56来源:郑州疾控观察

据浙江卫生监督协会消息,2026年1月17日,东阳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定期对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热门短视频自媒体平台进行线索排查,发现“七旬老太打假老中医”等字眼视频,查看后发现某镇某药店每周六开展中医坐诊开方,当天已结束诊疗。随后,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进行了监督检查……


“药店”≠“诊所”


2026年1月24日,东阳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大厅有一张放有脉枕的桌子,行医人刘某某正在现场为患者看诊、开具中药处方。


该药店不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工作人员刘某某现场出示了发证日期为2019年11月28日、执业地点为该镇某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未能出示医师资格证书。


“药店”≠“诊所”,药店为引导顾客购买其店内药品,设置老中医坐堂问诊,为病人把脉开处方、抓中药。若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医师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的情况下,开展中医坐堂活动,属于场所无证、人员无证的双重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最终核算确认该药店自2025年12月20日起至2026年1月24日每周六上午,聘请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刘某某在店内为患者开具中药处方等中医诊疗活动,查实药店和刘某某的违法所得。


因案发后药店和刘某某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违法时间在3个月以下且违法所得3万元以下均已全部退还,并未对患者造成实际健康损害,符合减轻处罚的相关情形。因当事人已将违法所得全部退还,不再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因该药店已取得经营范围含中药饮片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没收药品。对该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行为和刘某某非医师行医的行为分别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乡村医生因执业地点违规的情形


乡村医生因执业地点问题违规主要体现在以下情形:


1、在非注册地点开展诊疗


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只能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如村卫生室)内执业。


若在以下场所开展诊疗活动,属于违规:

家中:如乡村医生在自己家中为患者提供输液、诊断等医疗服务,即使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但因诊疗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构成非法行医。

其他医疗机构或场所:如在未注册的个体诊所、药店、临时场所等开展诊疗,同样违反规定。


2、未办理变更执业地点


若乡村医生需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应依照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未办理变更注册而擅自在新地点执业,属于违规。

也有例外情况:


紧急救治:在路遇紧急情况(如交通事故、突发疾病等)时,乡村医生为挽救生命而实施的急救行为,不属于违规。

负责范围内巡诊:乡村医生在负责范围内为村民提供入户随访、慢病管理等服务,属于正常执业活动,不视为违规。


网友争议:如果病人叫上门服务呢?


对于上面提到的乡村医生不能离开自己的注册地点执业这种规定,有网友表示:

那乡村医生入户随访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也应该算非法行医,因为现在要求高血压糖尿病随访必须得给建议用药,也离开村卫生室范围了,而且有不少村民搬到城里住了,到家里随访也应该算非法行医?


乡村医生如果病人叫上门服务,是否是非法行医?


偏远山区乡村医生上门巡诊服务村民呢?

答案是,乡村医生工作在基层,为广大群众提供必要的基础医疗保障,正常巡诊都没有问题。


此前,监督君发的一篇文章“乡村医生在家诊疗属非法行医,不能离开注册地点执业”,就引起大家争议,有网友表示:按照这规定乡村医生不能出诊,离开卫生室就违法违规。


乡村医生不是行走在乡野之间,去帮乡亲父老有需要的人看病的嘛,难道要像医院那样子坐在门诊等病人上来吗?


此处说的在“家”诊疗,并不是在患者家,而是在自己家。我们需要区分的是诊疗场所的性质。


比如有报道“乡村医生不在其聘用的村卫生室开展诊疗,在自己家开‘诊所’被罚2万!”还有一些乡村医生在个体诊所执业的情况,这和本文开篇提到的案例类似。


乡村医生服务于基层,但是如果离开其聘用的村卫生室行医,用规范的话来说叫“无证行医”,用明白事理的网友的话来说,这就是“开小灶赚外快”。


至于有网友提到的“路遇紧急情况就不要施救了,因为没在自己的诊疗场所!”那就更不对了。


《医师法》规定,国家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