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至上!为医患共同战斗疾病“松绑”,这些新规定增补进了民法典!

2020/6/1 14:59:08来源:医师报作者:宗俊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在民法典中增补了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在医疗机构免责情形中明确指出“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如己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应予以免责。”

“这意味着,在修改民法典的讨论时,我们提出的‘在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或救助者抢救被救助者,如尽到责任,应予以免责’的建议被采纳了!”2020年5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福州市第二医院副院长林绍彬教授激动地将此消息发遍了他所有的微信群。

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四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并予以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本次颁布的《民法典》增补了若干医疗责任相关规定,受到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一致认同和纷纷支持。“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法律最高境界,也充分体现了我国依法治国和保护人权的生动实践。” 林绍彬教授说道。

除上述林绍彬教授提及的相关增补规定之外,还有第六章第一千二百二十条,在“医疗损害责任”篇章最新纳入“紧急情况下知情同意的特殊规定”。规定表示,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以前,医生如果没有征得家属意见,往往不敢进行抢救,担心引起医疗纠纷。现在,医生抢救患者的行为受到国家法律层面的保护,我们就没有那么多医疗专业之外的顾虑了,就敢于实施有效、有力的抢救了。”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重症肌无力诊疗中心主任乞国艳教授表示,这条规定也充分体现了我国‘生命至上’的人道主义精神,对于医生和患者的权益都是一种保护。它既能保护医护人员按照正常程序、有效抢救患者生命,同时也能保障患者的生命获得医疗的充分保护。

采访中,乞国艳教授向记者回忆了自己的临床经历。一位老年患者,因肺部感染持续发烧,并用上了呼吸机。三个孩子都感觉老人病情危重,商量后决定放弃治疗。但在乞国艳看来,这是肺部感染的正常症状,而老人具有很高的救治成功率。于是,乞国艳苦口婆心地与老人的三个孩子反复交流,最终为老人争取了救治的机会,老人顺利康复出院。

“其实,这也有利于临床医生积累危重症治疗经验、积极探索诊疗技术,不断完善诊疗水平。”乞国艳强调。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11届“中国医师奖”获得者、哈尔滨市第四医院老年病科主任高广生教授也表示,作为一名行医多年的医生,获此消息,倍感振奋,深深感到此次民法典的编纂非常切合实际,是一部高水平的、顺民心、得民意的民法典,在各个领域都体现出为了人民、为了广大百姓的利益着想的立法宗旨。

高广生教授认为,结合之前自己曾提出的“最高人民法院将举证责任倒置规定删除”,这次彻底为临床医生松了绑,激发了广大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的热情,免除了医务人员救死扶伤的后顾之忧。

他指出,此规定有利于医学事业的快速有序发展,有利于疑难重症患者的及时有效抢救,有利于医患关系的根本性改善,真正实现医患同心、共同积极治疗、科学面对疾病和死亡。当前,只有在法律层面确立“尽职免责”的原则,医生才敢、才能竭尽全力地救治急危患者,毫无疑问,此举最终受益良多的一定是百姓。

由此,高广生教授提出若干落实建议。他建议加大民法典的宣传学习,提高社会各届对此部法律的知晓率,尤其在医学领域,积极宣传上述规定。另外,建议医生抢救患者不要受执业地点和专业的限制,真正为医患共同战斗疾病“松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