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担心,总理给的公卫补助到不了村医手里

2019/3/15 11:06:53来源:村医之家作者:徐毓才

3月5日,总理照例做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说,坚持预防为主,将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全部用于村和社区,务必让基层群众受益。尽管没有明确“新增”多少,但肯定要增加,而且明确“全部用于村和社区”。

 

要知道,今年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是在“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政府依然承诺“基本民生投入确保只增不减”。因此,显得更加艰难与不易。

 

然而,对于这一重大利好,广大乡村医生在欣喜之余,还有担心。

 

担心啥呢?担心总理给的公卫补助到不了村医手里。

 

这不,前几日,就有村医给老徐诉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与政策规定发放的数额不符。

 

他反映说:“2018年我站共投入一名专职公卫人员和一名医生从事公卫工作,在全站工作人员积极配合下我们全身心投入,整体工作量及服务质量均有大幅度提升,体检录入工作量比2017年增加了约45%左右,然而年终整体经费却和2017年持平,这导致我社区公卫人员失去信心。因为付出和收益严重失衡,公卫项目年亏损2万余元。”

 


据了解

该辖区共有居民9000余人,2018年村医实施的服务项目有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中医药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共11项。


考核表显示:居民健康档案和预防接种两项没有补助,其余均有,年终考核合计应得10.2万元,实际补助8.8万元,据村医说最终到手4.4万。


国家要求的基本公卫服务补助是多少?

 

早在2013年,原国家卫计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通知》就已经为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助明确了标准。其中对乡村医生最关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是这样规定的:

 

各地应明确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分工和资金分配比例,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并给予不少于40%的经费补助。

 

这就是后来我们都知道的让村医干40%的活拿40%的钱的政策出处。

 

这一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为人均30元,所以那时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应该是30元×40%=12元。

 

后来,每年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都对新增(每年新增5元,至今已经连续6年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有明确交代。

 

  • 2014年,总理报告要求,新增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乡村医生”。


  • 2015年,新增5元,总理也明确要求“全部用于乡村医生”。


  • 2016年新增的5元,尽管没有明确要求“全部用于乡村医生”,但政府文件中仍然提出要“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


  • 2017年,总理报告中只提出,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在国务院安排的当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中明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也没有明确怎么用,但该项任务后面紧接着的安排是“加强疾病预防体系和慢性病防控体系建设。做好健康促进。”

 

  • 2018年,总理报告与17年几乎一样,原话是: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8〕83号)50项之第37项规定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5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提质扩面。

 

如果我们把2018年之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投入计算一下,最少村医可获得的人均补助应该达到:

 

2013年是30元×40%=12元;2014、2015年,连续两年新增5元全部用于乡村医生,2016年新增的5元,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2017、2018年没明确,不算,那么截止2018年年末国家财政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55元中,村医至少应该有24.5元(2016年新增的5元,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算2.5元),占44.5%。即使按照最初那个40%,也应该有22元。

 

那么服务人口9000人,应该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19.8万元。这一数字,显然与实际得到的4.4万元差距太大。

 

那么村医为什么得不到应有的补助呢?问题主要出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