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孩子需先申请!女医护被要求限期怀孕 超时罚款

2016/8/19 8:49:36来源:北京日报作者:汪丹、李洁

通州妇幼保健院开具给医护人员的“违反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罚款”单。


医生护士想要孩子,先要写申请,通过后限期3个月内怀上,提前、错后都不行,否则罚你没商量!这样的奇葩规定正在通州区妇幼保健院严格执行。据内部人员称,该规定由来已久。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该医院的女医生女护士在国家生育政策放宽的大好环境下,却被内部规定限制了怀孕生子的权利。


昨天,通州妇幼保健院宣传科回应称,不清楚“限期怀孕超时罚款”一事,将尽快核实回复。截至记者昨晚发稿前,一直未得到院方的明确回复。


限期外怀孕被罚上万元


郑然(化名)是通州妇幼保健院的一名护士。说起“娘家”医院,她五味杂陈,“我要说的这件事在医院里是公开的秘密,却没有人敢反抗。”


郑然和她的丈夫向记者出示了一张通州妇幼保健院开具的罚款票据,收款项目一栏写着“违反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罚款”,罚款金额是一万余元(具体数目隐去)。


“这不是超生!是超过他们给的期限怀孕了。”郑然告诉记者,这张罚款单属于她的一位同事,因为没有按规定时间怀孕被罚。按照医院的内部规定,医生、护士计划怀孕需要提前申请。医院批准后分批安排具体怀孕时间,限期3个月。比如,安排“张三”在1、2、3月怀孕,如果在此期间没有怀上,就得等下次再申请。“提前或推后了都得罚款。”她说。


记者从掌握的情况看,编制内员工和合同制员工的罚款金额差不多,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其中,有一位医护人员由于还有“早婚早孕”的情况,被罚了2.6万元。有一位因为只超出规定期限几天,“酌情”罚了七八千元。